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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26日电据有关媒体3月26日报道,金影视公司26日发表澄清声明,称该报道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称“该影视公司借了钱拍了一部电影,却没有归还被告”。同时,金影视表示已向通州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金英马影视:媒体“举债拍片未还”报道与事实不符

以下是澄清声明的全文:

2015年3月23日,媒体刊登的一份报纸“影视公司借钱拍电影时没有还被告钱”,与事实严重不符,我公司已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据。我公司准备调查原告误导公众和通过法律途径干预司法的侵权责任。我们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金英马影视:媒体“举债拍片未还”报道与事实不符

北京马进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

标题:金英马影视:媒体“举债拍片未还”报道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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