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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飞“古冶集团铸造产业链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古冶产业链信托”)项目1、项目2到期已逾三个月,仍有143名投资者未收到本息。事实上,自2014年8月古冶集团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以来,受托人中信信托与受托机构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份)(5.32,-0.02,-0.37%)之间的拉锯战已经开始,双方难以就重组方案达成一致。渠道业务:这是谁的项目?根据中信信托公开信息披露,“古冶产业链信托”募集资金5亿元,向山西古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冶集团”)发放贷款。信托计划期限为2+1年,其中1号信托收益权信托本金为2.3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3月8日,2号信托收益权信托本金为2.7亿元,到期日受宏观经济持续低迷、行业景气度不高等因素影响,铁精矿、铁矿石等产品价格下跌,古冶集团资金周转困难。自2014年8月起,古冶集团未能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2015年3月8日,第一信托受益权到期日,古冶集团应偿还第一信托受益权贷款未付本金2.162亿元,第一信托受益权贷款未付利息约2933.6万元。2015年3月20日,第一信托受益权剩余贷款本息最终偿还观察期届满,古冶集团仍未偿还第一信托受益权剩余贷款本息。2015年3月23日,中信信托发布第四次临时信息披露,宣布延长古业一号的信托期限,直至信托财产处置完毕;3月31日,中信信托发布第五次中期信息披露,宣布“谷业二号”于2015年3月26日前到期,信托期限延长至信托财产处置并变现。中信信托表示,工行山西省分行专门为其战略客户古冶集团规划设计了总体融资战略和具体计划。作为整体融资计划的组成部分,工行向中信信托推荐了古冶集团,并邀请中信信托定制信托计划向古冶集团发放贷款。山西工行私人银行部和工行总行个人金融部对该行143名投资者进行了全方向销售。一位山西投资者表示:“当时,我们在工行营业部购买了信托,工行将资金转给了中信信托。”据介绍,该产品的投资门槛为300万元,是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私人银行业务部通过当地分支机构和网点寻找高净值投资者并推荐销售的项目,称为与中信信托的合作。但工行相关人士表示,根据与中信信托的协议,工行山西分行已成为一家资金收付行。根据中信信托提供的数据,工行山西省分行和工行山西交城支行收取代理费、其他代理费、托管费和监管费,加权平均约为3.5%/年。信托三年期间,应付费用总额约为人民币5102万元;受托人中信信托收取信托手续费,费率为1.9%/年,收费总额为2793万元。重组计划:很难达成共识。为解决赎回危机,中信信托表示,自2014年2月以来,中信信托已向工行提交了6套重组计划。这些计划围绕中信信托投资购买该计划的信托受益权和工行投资向古冶集团子公司发放贷款展开。经过几次拒绝,工行的信贷额度从2.35亿元降至2亿元,再降至1.5亿元。工行尚未就重组计划达成一致。中信信托最近于2015年5月12日提出,双方应按50%对50%的比例共同购买投资者信托的受益权,以缓解信托计划的流动性风险。然而,工行没有对重组计划做出回应。对此,工行认为,在古冶一、二号信托计划中,中信信托是受托人,投资者是委托人。双方签订的信托基金合同构成相关法律关系。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本着专业、审慎和勤勉的原则,独立管理、使用和处置信托财产,并根据合同分配信托财产收益。中国工商银行山西分行作为信托计划资金的收付行,只负责信托资金的收付,不承担还本付息、担保和争议解决的责任。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金融业务主管分析了《中国商报》的记者。从法律角度看,这是一项由银行主导的渠道信托业务。银行和投资者本质上是委托代理关系。即使项目资金有问题,银行在合同中没有法律责任,也没有必要承担法律责任;合理地说,为了维护声誉和客户关系,银行一般不会先打破刚性赎回。
标题:工行代销5亿信托爆雷 银信通道业务谁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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