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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需要居委会盖章,这已经成为困扰社区工作的一个问题。为了合法合理地使用社区居委会印章,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民政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意见(试行)》,对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范围、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居民印章使用范围和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作了详细规定。
《意见》规定,社区居委会要坚持“先检查,后打印”的原则,明确打印责任。很明显,社区居委会每天可以认证20个项目,包括:居住在社区的居民(包括异地享受社会保障、户籍迁移等)。);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颁发证书;学生申请学杂费、助学金等家庭生活困难;在住宅楼一层设立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出具统一证明;申请法律援助的居民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社区服刑人员疾病复查补助的经济困难证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居民需出具长期共同居住证明;享受低保、扶贫等救济待遇和副食品补贴;为无工作单位的育龄人员发放独生子女和二孩生育资格证书;居民在家中的死亡证明;出具入伍政治考试评估意见;出具亲友委托购药证明和长期卧床参保患者长期卧床证明;因公死亡的劳动者没有收入来源和家庭状况证明;糖尿病患者申请变更医疗费用报销方式困难的证明;社区居民的子女和近亲属入党并发给政治考试合格证;住所变更为营业场所已征得利害关系方同意的证明;残疾人康复项目受助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妇女儿童帮助家庭困难的证明;申请红十字公益项目支持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人体器官、角膜和遗体捐献者的贫困证明。
标题:津规范居委会印章使用 20件事可找居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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