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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中国商报》记者获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募集和管理信托业担保基金及其他相关具体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已下发至信托公司,对去年底发布的《信托业担保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细化。
担保基金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然而,业内人士报道称,信托公司“自掏腰包”设立的行业担保基金将增加信托公司的成本,挫伤其积极管理的积极性。
“对于保护基金的使用,业内人士起初很期待,认为这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保护该基金,并将筹集到的资金投资于该行业。”南方信托公司的一位高管告诉中国商业新闻。然而,这一预期并不容易实现,因为《办法》规定,从担保基金收入中扣除日常费用后,收入将按照基准一年期存款利率正常分配给信托公司和金融家等认购人,其余部分将计入基金余额。
上述南方信托公司高管认为,从信托公司筹集的担保基金被支付给担保基金公司,然后按照存款利率返还,这相当于担保基金公司收到一笔“监督费”。显然,信托公司用自己的资金支付担保基金,这种感觉是“不得不有的”。据业内估计,假设自有资金回报率为4%,损失约为资产规模的千分之一,相当于信托公司运营成本增加了千分之一。
在融资方面,这可能不是一件好事。“如果借款人认购,将直接增加1%的融资成本。谁愿意?无论如何,银行不会少收佣金。”另一位信托公司经理直言不讳地说。上述南方信托高管告诉记者,虽然运营成本的增加对实力雄厚的信托公司没有产生重大影响,但却背离了加强积极管理、打破刚性赎回的监管思路。
陈驰表示,证券基金的设立既没有强化“刚性赎回”,也没有直接解决“刚性赎回”。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许多信托公司正在筹备基金子公司、收购券商和申请私募股权牌照,以绕开基金,拓展多元化业务。
标题:信托业保障基金如何使用 信托公司存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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