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77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社郑州(房地产)1月8日电新媒体专家(记者刘金辉)近日,网上有消息透露,“郑州市直系亲属的房地产转让价格可自行设定,税费可少交数万。”7日,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报告称,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地产转让应按“实际成交价格”申报,该价格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如果价格过低,则在二次交易中将面临非法和巨额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地产交易可以按照双方的实际成交价格申报纳税,比如我父亲几年前花20万元买的房子,现在的市场价格是60万元。我父亲可以以20万元甚至更低的价格,比如1万元,卖给他的儿子,并以20万元或1万元的价格缴税。
“但这不能说是任意定价。如果你签订了"阴阳合同",但没有如实申报交易价格,这将是一种逃税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儿子想卖掉房子,这个价格应该作为参考。例如,如果父亲以10,000元卖给儿子,儿子以600,000元卖给别人,那么交易将是590,000元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等其他税项,但如果是自谋职业,不再从事贸易,就不存在这种风险。”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财产税司副司长邱广辉说。
据报道,这项政策规定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配偶。此外,还有法院判决、裁定等房地产转让、拍卖机构的合法拍卖价格、房地产质量问题严重等六种情况,可以不通过存量房评估系统进行评估。
据了解,河南省出台的这项政策从2014年5月底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不仅仅是网上提到的郑州市,主要是为了防止“阴阳合同”,规范税收征管标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标题:(锐新闻)河南:直系亲属间房产“自行定价”面临风险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8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