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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张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今天向浙江省保监局发出《关于在瑞安市试点农村互助保险公司的通知》,同意在瑞安市马屿镇试点农村互助保险公司。试点期间,互助社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农产品保险、农产品运费保险和农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三种保险,资金使用仅限于银行存款和国债。
中国保监会在上述通知中明确表示,试点期间要严格执行试点方案。浙江省保监局负责受理互助社的设立和开业申请,履行试点期间的指导和金融业务监管职能,并建立和完善相关监督管理措施。瑞安市政府根据试点方案为互助社提供优惠政策和营运资金支持,并承担风险处置的最终责任。
据了解,早在2009年,宁波就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了开展农村互助保险试点的申请。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宁波于2011年9月在慈溪市龙山镇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农村保险互助协会——龙符农村保险互助协会。2013年7月,原村级互助社试点模式提升至镇一级,试点范围从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扩大到慈溪市龙山镇金坳村等8个村。同时,龙山镇成立了镇一级农村保险互助协会。
标题:浙江农村互助保险试点进一步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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