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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光明日报7月7日电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科技厅联合发布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扩大了研究生工作站主体范围,明确了对进站学生的补贴,打破了研究生工作站的“终身制”。

江苏为研究生工作站制定规则

研究生工作站是高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资助的技术研发平台,也是江苏省高校培养研究生的重要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启动“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已有十多年。目前,已确定4361个研究生工作站,评选出240个优秀研究生工作站,评选出4个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

江苏为研究生工作站制定规则

“过去,各个部门对毕业生工作站都有许多具体的规定,但缺乏关于如何构建、如何工作以及如何退出的统一文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重建和轻管理的现象。”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刘红表示,这次不仅明确了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可以申请设立和与江苏省高校共建,还明确了建站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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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显示,江苏规定配套企业至少为小型及以上企业,年研发费用应达到50万元以上。他们拥有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拥有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能够指导研究生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

江苏为研究生工作站制定规则

同时,如果该站的主体是企业,应为博士生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为硕士生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站的主体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进入站的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交通和通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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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针对“退出问题”,江苏提出研究生工作站“认证期”为4年,并建立了基础数据年度报告制度,作为研究生工作站到期验收的基础数据,连续两年不按时报告的将被撤销。四年期满后,验收将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期满未及时申请的,不再作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使用,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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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根据新增工作站数量和相关高校评选出的优秀工作站和示范基地数量,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积极支持设立工作站的高校和企业申报国家试点任务,申请国家和省级产学研一体化发展项目激流说。(郑)

江苏为研究生工作站制定规则

编者:张嘉诚

标题:江苏为研究生工作站制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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