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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3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665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9.5%),增速比1-2月低1.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11156亿元,增长5.9%,增速下降3.2个百分点。住房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67.0%。
1-3月,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0003亿元,同比增长9.5%,1-2月增速下降1.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投资3116亿元,增长6.9%,增长0.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3531亿元,增长7.5%,增速回落3.6个百分点。
1-3月,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建筑面积58401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8%,1-2月增速下降0.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7714万平方米,增长3.7%。新增住房面积2.3724亿平方米,下降18.4%,降幅扩大0.7个百分点。其中,新开工住宅面积16791万平方米,下降20.9%。完成住房面积1.6994亿平方米,下降8.2%,降幅缩小4.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2392万平方米,下降10.9%。
1-3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征地面积40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2.4%,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土地交易价格为1123亿元,下降27.8%,降幅缩小2.4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
1-3月,商品房销售面积1.8254亿平方米,同比下降9.2%,降幅比1-2月缩小7.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楼宇的销售面积下跌9.8%,写字楼的销售面积下跌23.3%,而商业及商用楼宇的销售面积则上升5.4%。商品房销售额达到12023亿元,同比下降9.3%,同比下降6.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楼宇的销售下跌百分之九点一,写字楼的销售下跌百分之二十六点五,而商业及商用楼宇的销售则上升百分之一点八。
1-3月,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854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9%,比1-2月下降5.6个百分点;销售额为7120亿元,下降10.8%,降幅缩小5.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742万平方米,下降10.9%,降幅缩小11.2个百分点;销售额为2377亿元,下降10.4%,降幅缩小11.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970万平方米,下降2.3%,降幅缩小5.3个百分点;销售额为2526亿元,下降了3.9%,下降幅度缩小了3.7个百分点。
3月底,商品房销售面积6.4998亿平方米,比2月底增加107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加639万平方米,办公楼销售面积增加14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加255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
1-3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27892亿元,同比下降2.9%,1-2月增长1.6%。其中,国内贷款5845亿元,下降6.1%;利用外资93亿元,增长11.3%;自筹资金11214亿元,增长1.1%;其他资金10739亿元,下降5.2%。其中,存款和预收账款6260亿元,下降8.4%;个人住房抵押贷款3194亿元,增长1.0%。
四.房地产发展繁荣指数
3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3.11,较上月下降0.66点。
指标说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住房建设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公益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投资。该指标是根据图像进展原理进行的累计统计。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售出的新建商品房总承包面积(即双方签订的正式销售合同中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积数据。
商品房销售:指报告期内新建商品房销售的合同总价(即双方签订的正式销售合同中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口径一致,也是累计数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它又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积数据。
住房建筑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所有住房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面积、本期进入并继续前期建设的房屋面积、前期暂停并在本期恢复的房屋面积、本期完成的房屋面积、本期开工后暂停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指每层建筑面积的总和。
新建住房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建住房面积,以单位项目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前期开始施工、报告期内继续施工的建筑面积,以及前期停止施工、本期恢复施工的建筑面积。房屋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挖沟(地基处理或永久打桩)的日期为准。该房屋的新开工面积是指整个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不能单独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已按设计要求竣工,满足居住和使用条件,通过验收测试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并可正式移交使用的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
征地面积:指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交易价格: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一级土地市场,指土地的最终划拨、“招标、拍卖、挂牌”价格和出让价格;在二级土地市场,它是指土地转让、租赁和抵押的最终合同价格。土地交易价格与土地购买面积相同,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买价格。
2.统计范围
所有房地产开发和管理法人实体。
3.调查方法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调查(1月除外)。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述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理论,以景气周期理论和景气周期分析方法为基础,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和计量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数,选取房地产投资、资本、面积和销售等相关指标,排除季节性因素和随机因素的影响,采用增长率周期法。全国住房繁荣指数选择2000年作为基准年,并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一般来说,100点的全国住房繁荣指数是最合适的水平,在95到105点之间为中等水平,95点以下为较低水平,105点以上为较高水平。
5.东、中、西部地区的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省;西部地区包括12个省(市、自治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6.增长率的计算
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率为名义增长率。由于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是按季度计算的,因此除1-3月、1-6月、1-9月和1-12月外,其他月份只能计算名义增长率。
标题: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增8.5% 销售面积降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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