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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14日联合发布消息,明确从2015年起调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进一步理顺补贴对象和环节,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的步伐。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指出,此次调整将考虑各种城市公交车的购买和运营成本,通过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逐步形成新能源公交车的比较优势,优化城市公交车产品结构,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的支持力度。
通知调整了目前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一方面,2015年至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现行价格补贴中的费改税补贴金额将根据2013年的实际执行额予以保留,暂不调整。
另一方面,从2015年到2019年,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中的提价补贴在2013年实际执行数的基础上逐渐减少,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将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后,将根据城市公交车的能耗结构另行确定
此外,通知明确指出,从2015年到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上涨补贴金额将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金额挂钩。
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应分别占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等重点大气污染控制区和重点省市新增和替代公交车的40%、50%、60%、70%和80%。
新能源公交车应分别占中部省份新增和替代公交车的25%、35%、45%、55%和65%,中部省份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和替代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应分别达到10%、15%、20%、25%和30%。
这三个部门表示,如果满足上述促销比例要求,价格上涨补贴将在政策调整后按照标准全额支付。达不到上述促销比例要求的,当年扣除20%的提价补贴金额。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城市公交车补贴。
标题:三部门调整公交车油补政策 新能源汽车获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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