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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证券报》记者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下一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产能和装备制造业国际合作,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及时制定和发布国际产能合作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 积极搭建政府与企业对外合作平台,加强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加快产能和装备制造业国际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当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关于促进产能和装备制造业国际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内商业银行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在境外使用,取消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地域限制《意见》提出了对优势产能“走出去”、参与国内外并购的全方位金融支持。
《意见》明确提出了“两个重点”:一是把与中国装备生产能力高度契合、合作意愿强烈、合作条件和基础良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重点国家,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逐步从点到面拓展。第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铁路、电力、化工、纺织、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空航天、造船、海洋工程等12个行业将作为促进产能和装备制造业国际合作的重点领域,分类别实施,有序推进。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通过银团贷款、出口信贷和项目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产能和装备制造业国际合作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ppp项目贷款业务,提升我国高铁、核电等主要设备的综合竞争力和“走出去”生产能力。鼓励境内金融机构提高处置境外资产或权益的能力,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股权、采矿权等权益作为抵押获得贷款,提高借款能力。
《意见》还呼吁扩大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为“走出去”项目在境内外市场筹集资金。充分发挥丝绸之路基金、中非基金、东盟基金和中投海外直接投资公司的作用,通过股权投资和债务融资等方式,积极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鼓励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走出去”,充分发挥其支持企业“走出去”进行绿地投资和M&A投资的作用。
据《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中国装备制造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门类齐全、技术水平相当、成套水平较高的完整产业体系,产业规模连续五年位居世界第一。产能和设备制造方面的国际合作步伐一直在加快。2014年,中国装备制造业出口额达到2.1万亿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额约1100亿美元。与一些国家在产能方面的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在能力合作方面,中哈在能力合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目前,已实施28个重大能力合作项目,签署了相关合作文件,协议总投资超过230亿美元。此外,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之间还形成了一份早期收获项目清单。共有48个项目,总投资估计超过300亿美元。哈萨克斯坦的双边能力合作投资预计在不久的将来超过500亿美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官员说。
标题:金融支持装备制造业 重点是12大行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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