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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记者杨欣)上海证券交易所昨天发布了《关于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间的通知》,增加了交易日的上午、中午和非交易日披露时间,自6月1日起生效。到目前为止,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经开始实施多期信息披露制度,预计这将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效率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
根据该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单个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天,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所有上市公司增加了三个披露期,即上午7:30至8:30、下午11:30至12:30和13:00至17:00。在上述期限内,上市公司可以在公告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
这一次,交易日上午披露期的公告限于四类,即澄清说明公告、暂停和恢复交易公告、重大合同公告和发行其他融资产品公告。交易日中午披露期的公告类别限于两类,即澄清说明公告和即时暂停复牌公告。据估计,上述公告类别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在交易日上午和中午披露公告的实际需要。同时,考虑到实际上上市公司在非交易日披露公告的紧急需要,非交易日的公告类别仅限于直通车公告。
标题:上交所增加三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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