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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财经评论员)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可以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扣除限额为每年2400元(相当于每月200元)。据悉,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已被列为首批试点地区,其他省市自治区将选择一个人口多、综合管理能力强的城市参与试点。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降低税收。最直观的效果是,它可以有效地拓展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据统计,2014年,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超过1500亿元,但这一数字仅占整个保险市场的10%左右,远低于美国40%的水平。这种情况表明,我国人民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建立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们购买这种保险产品的兴趣,从而减轻人们的医疗负担,提高保险业对人们的医疗健康保障。
本质上,商业健康保险是一种保险商品。个人是否应该购买应该根据自己的客观需要,特别是自己的经济条件来决定。然而,在我国现有医疗保障仍然不足的情况下,商业健康保险也可以发挥医疗保障的作用。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政府为弥补社会保障的不足,满足人们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而必须建立的一项基本制度。因此,政府可以通过返还部分税收来刺激人们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这也可以对提高人们享受医疗卫生服务起到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肯定这项政策的积极效果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它的缺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这类保险的市场份额,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建立个人所得税的基础。目前,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只占政府税收的一小部分,其主要功能是调节个人收入水平。根据中国目前的税收要求,每月缴纳200元左右税款的人在中国目前的收入水平上已经是收入较高的人,而大量中低收入人群由于月收入较低,通常缴纳的税款低于200元。即使因为他们低于门槛,他们也不用交税。由此可见,真正能够通过购买保险享受减税利益的人通常是社会上的高收入人群,而真正需要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中低收入人群基本上无法享受这种制度红利。
在我们生活的现实社会中,低收入人群需要商业健康保险的支持,但是他们因为收入低而无力购买。目前,通过购买保险来减税的制度对高收入人群来说只是锦上添花,低收入人群很难分享。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系统可以考虑得更全面。例如,政府可以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提供适当的财政援助,使不同层次的个人都可以享受这种制度红利,这是对低收入人群的一种政策支持,个人税收可以继续全额征收。
标题:评论:“买保险减个税”政策可以更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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