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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价格改革受到了广泛关注,但许多人认为能源价格改革只是价格调整。这种观点显然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没有真正认识到能源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和基本内涵。
近年来,我国能源价格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形成以市场决定能源价格为主的机制”还有很大差距。一方面,中国能源产业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价格不能很好地引导供需变化,在促进竞争、提高能效、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石油、电力、煤炭、天然气等主要能源产业的市场化进程不协调,导致市场化进程加快,资源配置受到冲击。例如,煤炭市场价格被兼并后,市场煤炭与计划电力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能源价格体系改革作为一项影响全局的改革,绝不是能源领域的内部事务。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合理化,都是制约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进程的重要因素,而各方对能源价格改革的要求不一致更是凸显了这一点。
能源价格改革虽然复杂而艰巨,但只要我们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搞好顶层设计,运用系统思维,把握改革的关键环节,就能取得更大的成效。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仅仅通过能源价格的涨跌来评估能源价格改革的效果是不可取的。事实上,它仍然基于计划经济和部门利益,而不是专注于恢复能源的商品属性。要衡量能源价格改革的有效性,我们应该主要看能源价格是否合理。所谓合理性有三层含义:第一,能源价格应反映能源的实际利用成本。如果价格不能反映成本,那么无论是生产还是消费都将被扭曲,能源生产革命和消费革命也就无从谈起,提高效率和促进创新也就无从谈起。第二,能源价格应反映能源利用带来的外部效应。如果外部效应不能内化,能源利用的副作用,如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将不可避免地制约能源、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第三,能源价格应反映能源利用机会的代际公平。在以一次能源为主的能源利用结构下,不可再生化石能源非常宝贵。如果我们只计算当代人的经济账户,后代人可能没有能源。由此可见,价格能否在合理水平上运行,根本上取决于体制改革,而不是在原有体制下通过更大的价格调整幅度和更高的频率来解决。归根结底,它主要是通过市场来寻找能源的真实价格。
第二,在能源价格改革中,政府应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加快培育有利于价格顺利形成和传导的制度环境。主要有三个重点:一是加强能源法建设。能源价格改革也是一个能源经济法制化的过程。现行能源法律法规的一些规定制约了市场定价机制的形成和运行。二是解决能源领域的市场准入问题。公平的市场准入是“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的前提。对于具有适合引入竞争的技术和经济特征的领域和联系,应当打破进入壁垒。三是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新监管体系。政府应做好价格管理,如提高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管效率,公平解决能源贫困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不应该管理的东西应该交给市场,这样供求双方才能在竞争中找到并传递价格;与此同时,我们致力于防止损害公平竞争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维护市场秩序。
能源价格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虽然能源行业规模大、结构复杂、与国民经济高度相关,许多制度性问题根深蒂固,但这是推进能源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要明确方向和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就能取得成功。
(作者: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
标题:时评:能源价格改革不是简单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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