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06字,读完约2分钟
包崇明
中新网1月26日电(记者孙颖)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刚刚发布。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包崇明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一案和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副书记林建涉嫌玩忽职守、收受贿赂一案进行立案侦查。此案的调查正在进行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宣布,原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李念友涉嫌受贿罪,日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包崇明的简历
包崇明,男,蒙古族,1965年2月出生,通辽市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他毕业于中央党校,主修经济管理和大学教育。
1986.07-1991.04鄂托克旗教育局局长兼人事处处长。
1991年4月至1996年3月,他在鄂托克旗组织部工作(1992年2月至1994年2月,他在苏梅图担任副宣传员。1994年2月,他担任旗帜委员会的组织者,1995年5月,他担任副部长。
1996.03-1996.09鄂托克旗穆肯瑙乡党委书记、全国人大委员长。
1996.09-1998.11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鄂托克旗穆肯瑙乡党委书记、人大主任。
1998.11-2000.09鄂托克旗政府副旗长(1992.12-1999.10期间,他还担任察布素木市委书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2000.09-2003.10鄂托克旗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00.09-2001.01期间,在内蒙古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3.10-2007.12乌审旗党委书记(2005.09-2007.10期间,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班)。
2007.12――2011.08鄂尔多斯市政府副市长。
2011年8月-2014年4月中国共产党二连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04赤峰市委副书记。
2015年1月,他被怀疑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并受到该组织的调查。
标题:最高检:赤峰市副书记包崇明被立案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3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