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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15]29号是一家市级成本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告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715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工作范围:
本市属于取得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二,提交时间
所有成本咨询企业应在2015年2月28日前完成纸质和网上材料的申请。纸张应送至北京(房地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监理室(请在打印和发送前查看网上审批,以免重复发送),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为西里48号,邮编:100021。
第三,提交的方法
企业登录中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协会(ceca)网站,进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写报表。登录时,已获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加密锁的企业必须使用该加密锁登录。未获得加密锁的企业应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未获得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请联系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获取该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
四.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造价咨询和统计工作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统一审核,汇总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V.统计工作的要求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认真负责上报2014年统计报表系统要求的统计数据,并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逾期不报的企业,按《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和《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具体的报告说明和注意事项
(一)表1的基本情况是根据各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填写的。其中,企业首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时间是指企业首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时间(含暂定乙级)。
(2)表2中的企业人员是指在企业中工作并获得劳动报酬的所有人员。对于从事成本咨询的企业,只需填写与成本咨询业务相关的员工和行政人员人数。
(三)表2中的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类型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
(4)表3《规范》第68项按工程造价之和填写(如投标控制价、审计价等)。)参与填报年度已完成的业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发展委员会
2015年1月28日
(联系人:庞冬霞,王京阳;电话:87772375,87774036)
标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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