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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产权房诞生以来,一直没有“官方身份”,有关部门一再重申,小产权房不准登记和发证。然而,即将出台的《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提出,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10种房地产权利将纳入统一登记范围。许多人开始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小产权房将被"合法化"?一直走钢丝的小产权房迎来了一个转折点吗?
小产权房业主的担忧
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丁四高速公路两旁密集分布着许多小产权房,以其低廉的价格和优美的环境而“闻名”。众所周知,小产权房的违规是没有保证的,但还是有很多人“冒风险”去买。多年来一直漂泊在北方的朱飞在2010年买了一套小房子。他说有更多的人买像他这样的小房子,他附近的几个街区都住满了,所以政府不能拆掉它们!
与朱飞的预期不同,越来越多的小产权房业主忧心忡忡。武汉市民郝在小区附近购买了一套自住的小产权房,他表示,随着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房产证齐全的房屋将进行登记发证,但小产权房不能登记。“将来是强制拆迁,还是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据记者调查,从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到二三线城市,再到各县、市、镇,几乎都有集中的小产权房。据统计,仅北京的小产权房就涉及近30万个家庭。
小产权房没有登记或发行,因为它们是“非法的”
几位法人表示,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无产权房,没有依据将其纳入房地产统一登记。湖北金威律师事务所执行董事龚布坦表示,房地产包括城市国有土地,如商品房、城市房改和农村集体土地等。这些不同产权的土地将被纳入统一登记,但小产权房不属于这一范围。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陈锡文也认为,小产权房违反了土地使用控制。因为小产权房的本质是违法建筑,这是违法的。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登记中心法律部主任蔡明确表示,小产权房不登记,也不发证。因为登记必须合法,所以小产权房是非法的。
由此可见,这种“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并没有给空的小产权房留下余地。
小产权房是客观存在的不动产,不能规避,必须明确
不可否认,小产权房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专家认为,实施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和农村房屋、宅基地统一登记将对小产权房问题产生负面影响,其解决方案将提上日程。
专家认为,小产权房作为没有明确产权的土地附着物,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大的市场,无法拆除。“房地产登记制度是对全国的房地产进行统一的调查和管理。小产权房也是客观的房地产,这个制度是不能绕过的。登记必须明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东丈说。
针对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所延伸的“小产权房将转正”的误读,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去年对小产权房进行了专项治理,清理统计了各地的小产权房,并提出了分类治理意见。湖北、山东、浙江等地也出台了分类整治方案,坚决制止小产权房建设,依法拆除在建项目,将出售的小产权房视为非法土地转让。(记者徐海波)
标题:不动产登记“没份儿” 小产权房或将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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