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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改善其居住条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从今天(6月8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包括放宽贷款申请条件和降低首付比例。

广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松绑首付比例 放松户籍限制

广州新政大大降低了外国居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门槛:根据原政策,非广州常住居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但是,根据新政的规定,贷款申请条件统一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广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松绑首付比例 放松户籍限制

此外,新的公积金政策也放宽了首付比例。根据原政策,对于购买第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20%;如果您购买的第一套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

广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松绑首付比例 放松户籍限制

新政策规定,首次购房者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20%。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如果第一套住房没有贷款记录或已经结清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如果贷款尚未结清,最低首付比例为40%。(记者周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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