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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新闻(记者黄?)“多亏了工商人员的帮助,我的2万元终于被退了。”近日,在海南省东方工商局城东工商所,消费者于女士将一面旗帜交给谢主任。
3月13日,城东工商所接到消费者余女士的投诉,称她于今年2月16日在东方市某房地产营业部缴纳了2万元购房定金。3月初,该房产的销售部门将定金协议和收据发送给于女士后,她发现该协议的收据日期写在1月14日。于女士认为协议书的收据有问题,所以去开发商处询问。她怀疑一个房间是为两个人买的,而她是后者的付款人,所以她多次要求销售商户退还押金,但销售商户始终不予理会。
无奈之下,于女士拨打了海南工商局的投诉电话12315。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赶到房地产公司了解情况。经了解,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承认其员工有过错,给于女士带来不便,同意退还其2万元定金。
为了表示感谢,于女士特意制作了一面“依法公正、维权有力”的横幅,并赠送给城东工商局。
标题:海南工商助力讨回2万元购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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