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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结算管理模式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结算管理模式改革。通知明确了企业可以自由选择资金结算的时间。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和结汇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资金的使用应实行核销单管理。它将于6月1日实施。

外汇管理局:外企自6月1日起可自由结汇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金由结汇意愿管理,企业可以自由选择资金结汇的时机。二是明确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和外汇结算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资金的使用实行负清单管理。三是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利用结汇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第四,进一步规范外汇结算资金支付管理,明确银行应按照会展业三原则承担真实性验证义务。五是明确和简化其他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账户结算和使用管理。六是国家外汇局加强事后管理,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管和违法查处。

外汇管理局:外企自6月1日起可自由结汇

外商投资企业结汇意愿是指经外汇局确认为货币投资权(或经货币投资银行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资本账户中的外汇资金,可根据企业实际业务需要在银行进行结汇。外商投资企业结汇意愿暂定为100%。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情况调整上述比例。有报道称,《通知》的实施充分赋予了企业外汇资金结算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为企业提供了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政策,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标题:外汇管理局:外企自6月1日起可自由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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