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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效。国土资源部部长蒋大明和副部长胡存志分别去了江苏?山东省青岛市、四川省泸州市(卢希安县)和重庆市长寿区向房地产业主颁发证书。
据了解,除这四个地区外,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黑龙江省林口县市和江西省崇义县也向权利人(包括企业)发放了不动产产权证。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表示,具体的房地产登记工作主要在市县两级开展。根据地方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最新进展,中国已有30多个市(州)和71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启用新登记和新证书的条件。
标题:全国已有7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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