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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融资融券业务是依法拓宽市场资本的重要渠道。总体而言,融资业务发展迅速,但整体风险可控。融资检查并不意味着对融资业务的监管更加严格。中国证监会正在研究修订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合理的指标将放宽,应该收紧的指标将收紧。它不仅促进了融资业务的规范化发展,也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

肖钢:正在研究修订两融业务管理办法

肖钢表示,中国证监会尚未考虑立即恢复t+0机制。证券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正在修订中,在规定修订完善之前,我们不会考虑是否增加新的证券公司许可证。

肖钢:正在研究修订两融业务管理办法

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肖钢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拥有历年来最大的资本市场,我们觉得我们有很大的责任。该报告指出,实施股票发行登记制度的改革,用来谈论推进。注册制度的实施需要修改证券法,否则会有法律障碍推动注册制度,我们希望新证券法能够尽快提交审议。

肖钢:正在研究修订两融业务管理办法

肖钢强调,直接融资比例低不仅与资本市场改革等因素有关,也与体制不完善有关。这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文化、监管、信用制度等问题。因此,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允许更多的股票和公司债券发行是无法改善的。它需要各方。

肖钢:正在研究修订两融业务管理办法

肖钢表示,证券市场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要进一步加强检查执法,保持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期高压态势。首先,目前中国证监会整个系统加大了检查和执法人员的力度。受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执法,授权从事案件调查的,由中国证监会审判部门按照程序予以处罚。第二,中国证监会的执法与公安部门的联系越来越好,这有利于增强威慑力,更好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肖钢:正在研究修订两融业务管理办法

肖钢还表示,《证券法》修订草案涉及调整条款以增加非法成本,特别是在该修订草案中增加了一个专门保护投资者的章节。在本章和证券监管的相关条款中,完善检查和执法的手段和权限有利于增强执法的有效性和提高执法的效率。

肖钢:正在研究修订两融业务管理办法

促进证券公司的差异化和专业化发展

肖钢表示,过去几年,中国证监会对金融整合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在过去的两年里,融资业务发展迅速。去年年底,融资余额约为4000亿元,去年年底达到1万亿元。总体而言,融资业务发展迅速,但总体风险可控。

肖钢:正在研究修订两融业务管理办法

肖钢说,我们也注意到一些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所以我们从去年开始分两批进行现场检查,查处了一些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

肖钢:正在研究修订两融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业务监管是否收紧?小刚说他不认识这个说法。一方面,检查是为了纠正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它也听取市场参与者的一些意见。

肖钢:正在研究修订两融业务管理办法

肖钢介绍,经过整顿,证券公司已经走上了规范化、创新化和发展化的轨道。下一步是促进证券公司的差异化和专业化发展,包括大型综合券商和提供专业化和差异化服务的小型券商。

肖钢:正在研究修订两融业务管理办法

积极规范和拓展四板市场发展

肖钢表示,四板市场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要积极规范和扩大其发展。四板市场的定位需要仔细研究。我们的研究认为,应该定位于服务本地小微企业,不宜将范围扩大到全国,让外资企业上市;你不能老想着经营交易所。这是一种老办法,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它脱离了服务小微企业的功能,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支持小微企业的作用。

肖钢:正在研究修订两融业务管理办法

肖钢表示,区域股权市场的定位应该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对于小微企业的培育和监管,很多小微企业都不是法人制度,进入资本市场需要在组织结构上进行规范。只有这样,未来才能更好地发展;二是成为小微企业的融资中心。小微企业很难进行股权融资。许多小微企业不愿出售股权。因此,应从债券融资入手,逐步发展股权融资。例如,区域市场可以与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和其他金融机构联合起来给上市公司提供信贷融资,也可以允许小微企业发行私人债务;三是成为支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发展的综合应用平台。各地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很多,但这些优惠政策并不集中。如果优惠政策集中在这个平台上,它将更加有效,更加开放和透明;第四,它是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的延伸。小微企业需要个性化、专业化的中介服务,进入这个市场的投资者也有个性化的需求,而证券公司都想做大生意、做大项目。因此,在政策和工作要求方面,应该鼓励证券公司特别是大型证券公司深入基层,在这个市场上努力工作。下一步是发展提供专业服务的小微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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