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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于2015年发布,共有300名中国富豪净资产超过10亿美元,排名全球第二。这份榜单的背后不仅是数量庞大的富人,也表明中国的“创造一代”正面临着财富传承的节点。在这种背景下,家族信托也在中国市场找到了突破口。
家庭信任的浪潮
2014年被称为中国家庭信任的第一年,基于市场需求,家庭信任成为高净值个人的热门话题之一。根据平安信托的研究数据,截至2013年底,中国可投资资产超过5000万元的人数超过12万人,集团数量保持高增长率,复合年增长率为20%。预计家庭信托市场规模将达到3000亿元。
在这些潜在的目标群体和巨大的市场需求下,家族信任终于在中国找到了扎根的土壤。2013年初,平安信托发行了中国第一只家庭信托——“平安财富宏成家庭信托”,这是一个单一的基金信托计划(询价信托产品)。客户是深圳的一位企业家,受益人是他的孩子,期限为50年,初始规模为5000万元。这标志着信托公司揭开了中国家族信托市场的序幕。
2013年5月,招商银行(报价600036,咨询)与外贸信托合作签署了财富继承家族信托,并于7月正式在国内私人银行建立了第一个家族信托。从那以后,家族对银行业的信任激增。9月底,北京银行与北京信托签署了进入该领域的合同,并于2014年推出了以房地产管理为主题的家庭信托。
随后,上海信托、中融信托、紫金信托等一批信托公司相继进入家族信托市场。2014年7月,诺亚财富宣布将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从事家族信托业务,这标志着一家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分享了家族信托。
从发起者的角度来看,家族信托形成了许多“流派”,如信托部、银行部和第三方财富管理部。与此同时,作为配套设施,专门从事家庭信托法律事务的研究和服务机构应运而生。
“与国内私人银行相比,现阶段信托公司更适合为客户提供家庭信托服务。”平安信托投资组合总监康朝峰表示,首先,与银行需要与外部信托公司合作的模式不同,信托公司可以独立运营家族信托,充分发挥整合优势,在客户信息安全、内部控制管理、投资及时性、客户服务等方面表现较好,在费用合理性方面表现较好;从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的角度来看,信托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研究团队和丰富的产品线和多元化资产管理经验,充分满足了客户多元化投资和风险分散的需求,真正实现了全方位、定制化的方案设计。
一位信托公司高管告诉《中国商报》,无论是银行还是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其家族信托都无法得到健全的法律体系和结构的支持。归根结底,就是与信托公司合作,使用信托业务框架。
然后,各种机构竞相进入家庭信任领域。他们对什么感兴趣?对此,康朝峰介绍说,家庭信托是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通过为客户提供资产配置和财富继承服务,他们可以赚取利润;通过提高客户产品的回购率,他们还可以提高客户粘性,深入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增加客户的平均资产。通过建立资产管理和高端品牌,客户总数也将显著增加,间接实现公司的利润。
“信托作为一种优秀的财产转移和财富管理制度,自其在中世纪的英国诞生以来,数百年来一直没有消亡,它已经蔓延到世界各地,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中铁信托副总经理陈驰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陈驰说,首先,基于信托财产独立性带来的破产隔离功能,信托财产的长期管理特性使家庭信托能够为客户创造安全的财富托管空空间;其次,家庭信任可以帮助顾客实现他们的自由意志。第三,通过专业的管理机构,家庭信托在财产管理和安全方面带来高效率。
家庭信托空房扩建
目前,中国的家族信托正处于“赌马”的发展阶段,但这种高端理财“舶来品”的本土化进程并非没有困难。
一个现象是服务和定位的偏差。上述信托公司高管坦率承认,国内家庭信托往往专注于逃税。事实上,中国第一代人对财富传承、企业管理和家族文化传承有着内生的需求。他认为,未来的服务应该着眼于帮助家庭永远延续下去。
财富继承的概念和认知也需要一个培养的过程。康朝峰表示,国内家族信托业务的客户群主要是民营企业主。“目前,国内客户主要是富有的一代。在观念上,他们不想放弃财产的保存和增值。对于外国客户传给第四代和第五代富人的资产的全权管理,也有各种各样的疑问。”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阻力主要来自顾客的财富继承观念没有普及,顾客对财富继承和家庭信任了解不够,顾客担心自己不能利用慈善继承的信任欲望来实现。
在实践层面,系统设计也需要为家庭信任打开土壤。陈驰说,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迄今被推迟,这严重限制了家庭信托的财产类型。目前,家庭信托中的信托财产主要是资金,大量的股权和不动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顺利委托给受托人,导致家庭信托的适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
“为了实现信托财产的独立和隔离,家庭信托应当对信托财产,特别是股权、不动产和其他财产,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康朝峰表示,除了现金资产和金融产品投资,高净值个人大多拥有房地产、股权和其他财产。不动产权利的变更和转让应当通过产权登记实现,股权应当通过股东变更登记向第三人公示和对抗。
康朝峰建议,以房地产和股权作为家庭信托的信托财产,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在信托财产登记方面,国外一些国家采取了设立专门的信托登记机关的方式,但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专门登记机关。同时,房地产局、工商局、证券登记公司等产权转让的一般登记管理部门也存在操作障碍。,这已成为房地产和股权家庭信托的非交易性转让登记的障碍,从而扩大了多层征税。
根据对外贸易信托2014年的研究报告,随着上海自贸区信托登记中心的成立,未来股权和房地产类家庭信托的非交易性转让和登记有望形成。财富继承信托可以以实际资产设立并在FTZ法院登记,从而实现对这些资产的信托财产性质的认定,从而达到财富继承的目的。
标题:正在兴起的国内家族信托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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