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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企业泉州金星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晋江市P2014-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拍卖的具体条件及相关要求
(1)土地位置:土地位于桥南地区,具体位置和范围见土地利用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57,068平方米。
(3)土地利用:商业和居住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经营40年,居住70年。
(5)主要计划经济技术指标:1.0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JGJH[2015]28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6)起价:3.15亿元。
(7)涨价幅度:100万元的整数倍。
(8)其他相关要求
1.土地出让方式为锦江土地储备中心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让土地。
2.土地招标后,申请人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作为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土地,土地开发建设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缴纳。投标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新公司的登记手续,新公司与出让方应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协议。
3.土地竞买人应当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4.投标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支付交易价款,则自延迟之日起,每天向我局支付延迟付款的1‰的滞纳金。逾期超过60天,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取消投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土地出让金的、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以及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以外,均可按规定参加投标,且只能独立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申请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贷款、再融资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以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本次拍卖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300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5日16: 00(以收到为准)。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可在投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含利息),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可转化为保证金,作为交易价格。
三、拍卖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25日16: 00。
(2)注册地点: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使用管理科。
(3)拍卖时间:2015年2月26日16: 00。
(4)拍卖地点: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厅。
四.登记和实地调查
(1)2015年2月25日16: 00前,拟参加投标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投标人应携带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人时,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以外汇支付的,经我局同意,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果符合申请条件,泉州金星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2月25日16: 00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二)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参见土地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25日16: 00到我局三楼土地使用管理科或泉州金星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拍卖转让文件。
(3)现场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年2月25日。如需派人员陪同实地踏勘,请提前联系泉州金星拍卖有限公司。
V.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有底价的,按照出价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竞买人。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相关事宜,可直接联系我局或福建省开源拍卖有限公司..
七、我局有权对《公告》进行解释。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晋江市庆阳迎宾路
电话:0595-85665625
川镇:0595――8562666
联系人:邱先生
泉州金星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华泰
大楼7楼d和e单元
电话:0595-85666808
13506083662
川镇:0595-85666708
联系人:林先生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泉州金星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
标题:晋江市P2014―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7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