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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在工作中有时会遇到这种情况
场景1
领导
李先生,最近干得好,辛苦了!
谢谢你。 这是我的本职工作。 当然。
李先生
领导
对了,你最近是否手头有,那个~他正好是我好朋友的儿子,年轻轻狂不擅长惹事。 那时请多关照。
场景2
律师的同学
毕业很久了,老同学今晚出去喝一杯怎么样?
是的,我们宿舍确实毕业后没怎么聚。 最近我很忙,除了工作还在工作。
法官
律师的同学
哎呀,劳逸结合。 是的。 最近有一件事。 你知道在谁手里吗? 你能听我说吗?
“会话方案”?
我说了“三项规定”不行! ! !
最近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的法院系统
开展“三项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活动
安排专业的维修事业
今天一起复习一下三个规定吧
“三项规定”是哪个?
1
“领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介入具体案件解决的记录、通报和追究责任的规定”
2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
3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利益相关者、中介组织接触行为的一些规定》
重大意义
防止介入司法活动的“防火墙”
这是违反规则听取事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
不碰
红线
(一)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介入司法的行为包括:
01
在线索审计、立案、搜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请案件当事人说明情况的。
02
要求事务人员或事务机关负责人个人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03
注意到身边的员工和亲属为事件当事人委托说明,纵容的。
04
为了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以听取报告、召开协商会议、发行文件等形式,提出超越职权倾向于破案的意见或具体要求的。
05
其他违法参与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二)违反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规定介入案件的行为包括:
01
在线索审计、立案、搜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请案件当事人说明情况的。
02
邀请办事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的。
03
案件当事人或者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规定转发涉案资料的。
04
案件当事人或者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搜查案件,通风报信的。
05
影响其他司法官员依法公正解决案件的行为。
(3)司法人员,非法交往行为包括:
01
不得泄露司法机关事务业务秘密或者根据其他法律规章泄露的。
02
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当事人更换、建议或含蓄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03
受益于当事人、律师、特别利益相关者、中介组织的请客和礼物等。
04
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利益相关者、中介组织借款、租房子、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其他物品。
05
在判断和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委托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贯通、制造虚假、违反操作的行为。
06
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官员、中介组织其他非法接触交往的行为。
虽然是面子,却是规章制度
我该怎么办?
三条规则说
《领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介入具体案件解决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对于领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介入具体案件解决的情况,司法人员应该全面、忠实地记录,在整个过程中留下痕迹,根据 领导干部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送文件要求破案的,或者领导干部周围的职工、亲属干涉司法活动,着手具体破案的,司法人员都要如实记录和保留相关资料。
法院工作很难
方法院人的朋友也不容易
如果你有在法院的朋友
不要做上述不正当行为
如果你做的话就会被拒绝
也请理解他。
执行《三项规定》
建立廉洁司法“防火墙”
是每个法院人的责任
资料来源: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执行三项规定,远离对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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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热门:落实“三个规定”,远离谈情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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