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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胡乐律师【编者按】8月20日,全国律师从业会议在北京召开 孟建柱在会议上说,律师依法在诉讼各环节进行真实比较,在案件各细节中选择缺点,有助于司法人员的认知符合真实本来面目,不易犯错误,提高司法公共的说服力。 司法实践也表明,如果没有起到律师的作用,无视律师合理的意见,误审的发生概率就会提高。 刘乐律师是这种爱比较真、爱挑衅错误的律师,从事刑事辩护30多年来,代理刑事案件2000多件,让冤案被告人“从死刑变为无罪”,“从重罪变为轻犯罪”多次。 律师刘胡乐在刑事辩护道路上走了三十多年 轰动一时的“警察杀戮警察”杜培武事件,刘胡乐在被害者家属的愤怒、舆论的呐喊下,为了恢复真相而奔走取证,终于让杜培武保命,然后真凶浮出水面洗刷冤案。 然后,代理周端事件——当时云南最大的手机金外逃事件,刘胡乐经过10年的努力终于找到了说明周端清白的对账单,使周端从死刑中无罪。 因“没有疑惑之罪”而几乎从死刑变成无罪的孙万刚事件也由刘胡乐辩护 遵守依法辩护的理念,刘胡乐平均每周出庭一次刑事案件,工作自30余年以来,代理刑事案件2000余件 不懈的追求,大量事件的成功辩护,使他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扬 “给予嫌疑犯辩护权,查明真相 “现在已经离花甲很近的刘胡乐,还在刑辩战线上好几次,都没有忘记入行时的约定。 在重压下代理杜培武事件是震惊中外的“警杀警”杜培武事件中,除了辩护人刘胡乐,大部分人认为杜是杀人事件的真凶。 1998年4月20日,昆明市公安局通讯处民警王某湘、昆明市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某波被击毙,两名尸体被放在警车上 王某湘的丈夫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杜培武被认为是严重犯罪嫌疑人 之后杜培武受到控制 杜培武事件开庭的前一天傍晚,刘胡乐拿到了杜事件的全部卷子 迄今为止,有几名律师因“承受不了压力”而解除了代理 这时杜培武在公众眼中是“情杀犯人”。 据说他多次做的“有罪供述”,因为发现二王有染,所以开枪两人后,转移了尸体。 刘胡乐很快在卷子里发现了疑点:警察把汽车刹车踏板上的泥块作为警犬的嗅源,根据现场调查记录显示踏板上没有泥块。 没有找到凶器。 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杜没有犯罪时间。 衣服上的火药残留物,案发前杜培武有过合法的射击行为,不足为奇。 更重要的是,杜没有犯罪动机,他实际上不知道二王有暧昧的关系。 刘胡乐对澎湃情报( thepaper )说,当时在法庭辩护时,由于被告人和受害者的特殊身份、受害者家属的愤怒、舆论的焦点,他感到了压力。 休庭期间,他接到匿名电话,对方说“杜培武死了,你也快进了”,但他因此没有撤退。 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杜培武故意杀人案 刘胡乐认为杜事件取证程序严重违法,基本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要求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宣布杜培武无罪。 后来杜培武还在一审被判死刑 1999年10月20日,云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杜培武枪报复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是,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有值得采用的地方,将判决杜执行缓刑 刘胡乐的努力暂时保护了杜培武的生命,为日后的翻船埋下了伏笔 转机出现在八个月后 2000年6月,昆明警察逮捕了杨天勇犯罪组织,在此之前的几年里杨天勇等人掠夺并杀害了20名受害者 杨天勇等人说,他们两年前杀了两名警察,抢走了枪 昆明市公安局狱警听到消息很震惊,立即报告了杜培武事件可能发生的情况 杜培武于2000年7月12日无罪释放 刘胡乐开车去云南省第一监狱,和家人一起接送杜培武回家 据当地媒体报道,杜培武看到刘胡乐时,紧紧地拥抱对方哭了 辩护10年只收到50元代理费的杜培武事件成为中国律师刑事辩护史上的经典之作,刘胡乐澎湃消息。 “但是杜事件的困难比上周的端事件更难。 “1991年,他被指控在云南省国有公司的周端工作,涉嫌携带200多万元人民币逃跑。 据当时媒体报道,周案被认为是云南建国以来最大的携带金外逃事件 之后,周端一审成为死缓,被送回省上级法院再审,中级法院判处15年徒刑 和杜培武事件一样,刘胡乐也在一审开庭前一天接受了这个事件。 因为原来的刑事辩护律师风险太大,暂时拒绝辩护 通过调卷,刘胡乐发现周端当时听从领导的指示取款购买了技术,由于水灾、道路通信中断,公司与其失去了联系,公司立即拿钱逃跑报警。 警察抓住周端时,他坐在装有200万元现金的箱子里吃泡面,一分一文都没用 公司领导害怕承担错误事件的责任,矢口否认是部署周端的工作行为 周端被死缓处决后,刘胡乐继续去寻找其重要证据——周端托人交给公司领导的银行账单原件 经过十年的努力,刘胡乐终于在原公司领导退休后的财务室里找到了周端取款时交给领导的银行账单原件 2001年1月,云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周端案件,周端无罪释放 在此期间,刘胡乐去看守所每周探望了200多次,对珠海、海南等地进行了多次取证 十年来消费的人力、财力、精力、时间已经无法用钱衡量,刘胡乐因周端家庭困难,受难时只收了50元的律师代理费。 11年前“从未有疑罪”事件的辩护源于他手中的孙万刚与刘胡乐结缘,杜培武事件 2003年8月,孙万刚在监狱读书室读到关于杜培武事件的消息,以为刘胡乐也能为自己洗清冤案,马上给刘胡乐写了长达9页的信。 这时,他犯强奸、故意杀人罪服刑了七年 7年前的1996年1月,云南财贸学院会计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2岁的巧家县人陈某被强奸,手段特别残忍 第二天,警察认定陈某的男朋友、出身孙万刚有重大犯罪嫌疑,进行了收容审查 1996年9月20日,孙万刚因犯强奸、故意杀人罪被昭通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 之后,云南高院二审裁定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判断返回再审 1998年5月,昭通中院维持原判,对孙万刚作出死刑判决,孙子再次向高院上诉 1998年11月,云南省高院终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取消了原判,判决孙万刚死缓。 收到孙万刚的信后,刘胡乐和自己的助手立即代理孙万刚的案件,说:“我感受到了事件的严重性和很多疑点。” 刘胡乐在澎湃情报中回忆说,孙万刚没有犯罪动机,在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孙万刚的血迹、脚印,但留下了别人的扣子和扣环等。 经过刘胡乐和助手的大量调查取证,检察院至今提出的证据相继被推翻 2003年9月18日,云南省检察院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交了检察建议,法院对孙万刚案件开始了再审手续,移送了案件的所有答卷资料 2004年1月15日云南省高院重审了此案,采用刘胡乐和助手的辩护观点 不到一个月,高院认为孙子事件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宣布孙万刚无罪 这个强奸、杀人事件至今尚未解决,孙万刚成为中国司法史上“毫无疑义”的被告人 中央电视台还以此事件为建国60周年我国司法成果的典型例子进行了系列报道 “想见证中国司法的未来”1982年,刘胡乐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文学专业,“感到理想化的向往”。 法律工作两年后,他接手了一审判处7年徒刑的欺诈案件,发现李某被告参与的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因政策变化而无法履行合同,不构成犯罪。 之后,刘胡乐认真取证,访问调查,为其无罪辩护,二审法院采纳刘胡乐的意见,被告人李某二审被宣告无罪 刘乐从看守所释放那天,李某是一个一米八多的大男人,跪在他面前“咚咚”。 “我很感动,给了嫌疑犯辩护权,弄清了真相。 怀着入行时的想法,现在59岁的刘胡乐至今仍坚持刑法识别线,多次将冤罪被告人从“死刑变成无罪”、“从重罪变成轻犯罪”。 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春风,通过刘胡乐有力的辩护,刘某抢劫杀人案、李某重大强奸案、李某特大贪污案、宋某特大欺诈案、杨某特大欺诈案……一系列重大案件被法院宣告无罪或控制方式 刘胡乐说:“获得刑事辩护是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刑事辩护事业是司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胡乐说,必须以自己的执行实践,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有名的刘胡乐现在频繁地“传道” 近十年来,他每年有50多场免费的大型法律讲座,每年学员1.5万人以上,在各大政法大学、国有大中型公司、普法骨干培训班,为警务人员、基础司法工作者、律师等进行大量课程 他说,现在中国的律师事业发展迅速。 “我的愿望是培养更多有正义感、负责任、有职业精神的律师,见证中国司法的未来。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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