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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官网8月21日消息,年8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先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年10月1日起施行。 前几天,司法部、财政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关于修改《条例》的问题 问:《条例》修订的背景和第一大致是什么? 答:现行《条例》于1995年颁布实施,在规范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深化按税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意义。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预算法),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了政府债务管理,完善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整了预算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的透明度、标准科学、强大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进一步强调了制约完全的基准科学、规范透明、强大的预算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预算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事前算法的实施,为修改《条例》提供了根本的遵守。 近年来财政预算改革实践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更规范透明,财政体制更科学合理,为《条例》修订提供了实践基础。 《条例》修改的第一基本:一是体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将实施预算法后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的规定法治化。 二、细化确定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对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一些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三是满足预算管理的实际需要,根据近年来的实践规定预算收支范围、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几个事项 问:预算编制是社会各方关注的问题,《条例》在预算编制方面有那些规定吗? 答:预算法规定了预算编制主体、程序、复印件、依据及法律责任等 为了执行事前算法的有关规定,《条例》首先从三个方面作出了细分预算编制的规定:一是决定预算草案的编制时间 《条例》分别规定了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编制预算案的时间 财政部在每年6月15日前部署编制下年度预算案的具体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在每年6月30日前部署本行政区域编制下年度预算案的具体事项(包括报告格式、编辑方法、提交期限等)。 二是规范的收入预算编制 为了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正确性,体现收入预算从制约性转向期待性的要求,《条例》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在编制收入预算案时,必须征求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机构的意见。 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提供下一年度的预算收入征收预测情况,并与相关财政部门建立收入征收管理新闻共享机制 三是确定预算收支并制作复印件 《条例》规定了中央和地方常规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各部门、各部门预算的编制复印件。 另外,《条例》对预算支出标准的制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案的制定、预算案的制定规程的制定等进行了规定 这些规定有助于更确定各级预算编制的具体步骤和要求,更好地规范预算编制,使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问:我国的部门预算改革已经推进了20年,《条例》在部门预算管理方面有那些规定吗? 答:实施部门预算管理是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而提出的重大改革 20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预算编制进一步全面规范,管理措施更加丰富完善,运行机制更加顺利高效,预算管理更加公开透明,各政府部门履行职能,推动事业快速发展 为了执行预算法部门预算的构成、管理职权、编制等方面的规定,在总结部门预算改革效果的基础上,《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规定:一是统一部门预算管理口径 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规定各部门的预算必须反映通常的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反映本部门及其所属各部门配置的所有预算资金。 二是决定部门的预算收支范围 各部门的预算收入中规定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部门的预算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支出是与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部门预算中包含本次级的预算资金收入和相应 第三,项目整体支出管理方法 规定项目支出实施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入库审查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支出预算审查制度 另外,规定了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具体方法,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依法规定 问:《条例》在规范预算公开方面有那些规定吗? 答:《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细分了关于预算公开的事前算法的副本:一是细分了转移支付公开副本 通常性转移支付的社会公开必须细分为地区特别转移支付的社会公开必须细分为地区和项目 二是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机构运营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家资金等必要性 三是细分部门和所属部门的预算、结算公开复印件。 部门预算、结算规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部门预算、结算支出按其功能必须按项目公开的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必须向黄金公开 各部门所属部门的预算、结算及报告书,部门批准后20天内部门必须向社会公开的单位预算,结算必须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单位预算,结算支出按其功能公开,按其经济性质分类, 问:随着我国财政收入的稳步增加,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也越来越大,《条例》在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方面有那些规定吗? 自1994年实施按税制分类的财政体制以来,中国建立并持续完善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协调的迅速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为了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规定:一是决定通常的转移支付范围 通常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财力补助、其他通常性转移支付 二是建立健全专业转移支付的定期判断和退出机制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健全专业转移支付的定期判断和退出机制,判断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需要继续执行的,可以继续执行。 设立的有关要求变更或者实际业绩和目标差距大、管理不完善的,应当调整。 设立失效或废除的,应当取消 三是规范转移支付预算的发行 确定支付预定数提前下降,预算下降和资金支付都由财政部门处理 然后,为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正确性,决定了转移支付预定数事先提出的比例和相关要求。 问:社会各界关注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条例》在规范政府债务方面有那些规定吗? 答: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国务院据此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确定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具体要求。 《条例》主要从四个方面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一是细化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 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在财政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提交方案报告国务院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馀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限额 二是确定可转换债务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将借入的政府债务转债给下级政府,下级政府必须将转债纳入本级预算管理,负责直接偿还的政府必须将转债纳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批准 三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判断与预警机制 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规定,必须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判断指标体系,组织判断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风险高的地区发出警告,监督债务风险的解决。 四是合理安排国债的发行。 财政部规定必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政府债务馀额限额合理安排发行国债的品种、结构、期限和时间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必须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合理安排发行本地区政府债券的结构、期限和时间点 问: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条例》对预算绩效管理有那些规定吗? 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副本 《条例》在预算管理各环节细分了绩效管理方面的要求,推进了预算和绩效管理的深入融合,第一从三个方面规定:一是完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预算执行中的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和指导规定预算资金业绩监视、业绩评价的各部门、各部门实施业绩监视,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业绩评价报告 二是加强绩效结果的应用。 对判断后的特别转移支付,设立的相关要求发生变更或者实际业绩和目标差距较大、管理不完全的,应当调整。 绩效评价结果必须按规定作为管理改善和今后年度预算编制的依据 第三,进一步决定责任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监督各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部门的预算管理相关业务,规定评价和评价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业绩的权利 问:近年来,在规范财政专家管理方面采取了许多比较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条例》是否为规范财政专家管理作出了那些规定? 答:为了严格规范财政专家管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财政部近几年对地方财政专家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不断健全了完整的相关制度。 《条例》为规范财政专家的管理首先从三个方面规定:一是确定财政专家的含义和录用范围 财政专家是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经法律规定或国务院批准开设的用于管理计算特定专用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 特定专用资金(包括法律规定的可设立财政专家的资金、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赠款)是按照规定储存的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财政部报告有关部门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特定专用资金。 二是对设立财政专家作出严格规定 财政专家的开设、变更必须得到财政部的批准,取消财政专家必须向财政部报告备案,中国人民银行必须加强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开户的批准、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是规范财政专家资金管理。 财政专家的资金规定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无权冻结财政专家的资金,手动使用 财政专家资金必须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纳入统一的会计核算,分别反映在预算执行情况、结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 财政专家的资金状况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问:《条例》颁布实施对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有那些促进作用吗? 答:一是有助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条例》对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加快转移支付预算资金下降等制定确定规定,并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多特征、早期征收、减税、免除、延期征收或返还预算收入,责令地方“ 二是有助于提高资金的招聘效率 《条例》对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采用效益等进行了规定,进一步构建各方面的预算绩效管理结构,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和制约,各级财政进一步聚焦“六稳定”工作,完成“六保”任务 三是有助于提高预算的透明度 《条例》贯彻预算公开的事前算法要求,对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事业进行细分规定,对各部门所属部门预算、结算公开的时限、细分程度也提出具体要求,提高预算透明度,建设透明政府、廉洁政府 问:有关部门会采取那些措施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吗? 答:一是牢牢抓住《条例》的推广培训 根据“谁谁执行法律”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行自己的训练学习,组织预算部门的相关人员深入学习 并加大推广的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法治意识 二是着力实施《条例》 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条例》,立即颁发台相关制度的方法,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实际落下 三是及时修订和整理预算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谁谁谁制定谁的整理”的大体,各部门、各有关机构必须及时修订和整理与《条例》不一致的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依法遵守。 (原标题:司法部、财政部负责人就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前算法实施条例》的问题询问了记者)(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下载“澎湃信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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