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13字,读完约4分钟

日前,中国证监会宣布将征求公众对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的意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还公开征求了对修订后的融资融券实施细则的意见。监管部门修订“二合一”办法,推动市场平稳有序推进,降低杠杆风险的意图逐渐显现。

两融办法修订剑指市场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在接受《经济日报》采访时表示,a股市场融资融券业务总体健康,风险可控,但随着业务量的快速增长,进一步优化相关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迫在眉睫。修订后的意见一方面限制了金融整合的规模,另一方面使监管机制更加灵活合理,有利于促进融资融券业务的健康发展。

两融办法修订剑指市场风险

《管理办法》修订的亮点之一是合理确定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办法》规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4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应当与公司净资本相匹配。对不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可以保持现有业务规模,但不得新增融资融券合同。

两融办法修订剑指市场风险

深湾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部主任桂表示,监管机构对两家公司净资本的限制主要是为了监管券商的风险控制,从而降低杠杆率。在实践中,券商会从资本充足率和操作风险的角度积极控制两家公司之间的杠杆,以避免业绩波动。“通过将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与两家公司的规模联系起来,可以合理确定两家公司的总业务量,控制两家公司的规模,防范杠杆风险。”据业内人士称。

两融办法修订剑指市场风险

去年底,这两家公司的业务自开业以来四年多来首次突破了万亿元大关。今年5月下旬,两家公司的余额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超过了2万亿元。根据同花顺的数据,截至6月12日,两家公司的余额达到了2.22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约4.5倍。在《管理办法》修订之前,市场普遍关注两次金融交易的“上限”。一些分析师认为,按照目前的增长率,两笔金融交易的余额可能在一个月左右达到峰值,这对市场的心理预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许多规模相对较小的券商最近将一些股票从买入目标中转移出去,因为这两笔金融交易的资金已接近瓶颈。

两融办法修订剑指市场风险

面对资金不足的瓶颈,许多证券公司近期都积极募集资金,资金的补充效应明显。这两项金融交易的规模上限也在动态变化。

两融办法修订剑指市场风险

此外,中银国际非银行分析师陶伟估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最新统计,截至2014年底,国内券商净资本为6791.6亿元。此外,今年的私募、配股、h股发行和3年以上的次级债等。,两次融资规模的上限可能接近5万亿元。

两融办法修订剑指市场风险

在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中,允许延伸两种金融服务,放宽客户违约条件,调整投资者门槛等。也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修订办法的机制更加灵活合理。

两融办法修订剑指市场风险

在李永森看来,由于持有期为6个月,许多中长期投资的融资客户无法长期持有股票标的。期限届满后,他们只能出售通过融资购买的股票,然后将这些股票带息返还给经纪商,再买入,这人为地增加了市场影响。允许这两种金融服务的延伸,可以有效防止股票被动清算加剧快速下跌,从而减少资本市场的波动。

两融办法修订剑指市场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业务操作中,6个月合约期限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长期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在极端情况下,合同到期后的集中结算可能会对市场产生影响。“此次修订保留了现行融资融券合同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的要求,但允许延长合同期限。延期次数应由会员和客户自己商定。同时,明确规定每次延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延期前,成员应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债务状况和维持担保比率水平。”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补充道。

两融办法修订剑指市场风险

在客户违约条件的规定层面,以前只有一种方式是由经纪人强制清算抵押物,最低担保维持率(即清算额度)为130%。修订后,在符合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抵押物质量等条件,经纪人与客户约定了最低担保维持比例、抵押物补充期限和违约处置方式。

标题:两融办法修订剑指市场风险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8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