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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13日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继续支持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现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改革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明确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了企业重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整体重组,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原投资主体存在,重组(变更)公司持有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重组(变更)后公司继承原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财政部明确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政策

根据《事业单位改制条例》,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且改制企业出资(股权和股份)比例超过50%的,改制企业免征契税。

财政部明确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政策

关于公司合并和分立,通知规定,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法律和合同合并为一个公司,原投资主体存续,合并后的公司对原合并方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公司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分立后原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财政部明确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对资产进行分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承担国有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行政调整和转让的单位免征契税。同一投资主体内企业之间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让,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同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一自然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让,免征契税。

财政部明确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实行债转股的企业,新设立的公司继承原企业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免征契税。

财政部明确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政策

公司股权(股份)转让时,单位和个人将继承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和房屋所有权不转移,不征收契税。

财政部明确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政策

此外,通知还对企业破产、划拨土地转让或固定价格投资作出了相关契税优惠规定。

财政部明确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政策

本通知所称企业和公司是指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和公司。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施。

标题:财政部明确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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