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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2日正式发布。业内人士表示,市场的开放意味着“后银联”时代的到来,打破银行卡清算市场的主导地位,将迎来来自国际卡组织、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甚至国内商业银行的众多参与者,各机构将正面交锋。未来一两年,市场竞争格局有望被改写。
有序开放中的严格“准入”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对中美电子支付服务案的裁决,中国将于2015年8月29日前开放人民币转账清算市场。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所有符合条件的境内外企业均可申请在中国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而这个《决定》是贯彻国务院对外开放政策精神的一个框架和指导性意见。
据央行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发卡量达到49.36亿张,2014年银行卡业务595.73亿张,金额449.90万亿元。银行卡消费在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继续上升,从2002年的4.7%上升到2014年的47.7%。
据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决定》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可按程序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业务专业机构,境外机构也可通过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参与中国人民币银行卡清算市场,这将有助于国内市场形成多种银行卡品牌同台竞争的市场化格局,为行业各方提供差异化、多元化的银行卡清算服务。
具体而言,《决定》首次规定了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和程序,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至少有一个主要投资者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份的20%以上,或者多个主要投资者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份的25%以上;申请前应连续从事银行、支付或清算业务5年以上。
《决定》还明确提出,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银行卡清算标准体系。具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基础设施和远程灾难恢复系统,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完成银行卡清算业务。
“就中国而言,开放市场准入充分体现了清算市场的开放和竞争。考虑到银行卡清算市场的特殊性,以及需要在短时间内跨越欧美市场几十年的探索,有必要进行相对严格的市场准入管理,避免大量低效无序的竞争。”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助理所长、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说。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还要求银行卡清算机构不得限制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与其他银行卡清算机构合作。“禁止银行卡清算服务的排他性,有利于防止银行卡清算机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充分保护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选择银行卡清算服务的权利,促进银行卡清算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逐鹿市场进入“后银联”时代
目前,中国国内银行卡人民币转账结算市场只有一家企业。开放后,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将迎来“后银联”时代,曾经只做外币清算业务的国际巨头维萨和万事达将有机会深入中国人民币清算市场,直面中国银联。而国内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可能成为第二个“银联”。
作为现有市场的领导者,中国银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银联支持并坚决执行国家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的决定。作为市场化的商业主体,中国银联将在同等监管条件下,依据法律法规,与其他银行卡清算机构平等竞争。通过“二次创业”,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开放、综合支付服务平台。
杨涛说,《决定》为外资卡组织提供了一个进入渠道,表明中国正在对外开放,保持公平竞争,鼓励外资卡组织为中国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提供更高质量的国际服务。此外,在支付系统的工具和交易方面,中国对私营企业的开放可以说是世界领先。还有许多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的特定情况下进行了探索。因此,《决定》不仅可以在更多的支付清算环节落实对外开放的原则,而且有助于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银行卡清算领域。
国际支付巨头Visa在一份声明中表示,“visa将研究新颁布的决定,并期待相关监管机构发布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同时,我们对中国市场和客户的长期承诺不会改变。”万事达卡相关负责人对《经济信息日报》表示,万事达卡一定会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营业执照,积极参与中国市场。
全球电子商务和支付巨头大中华区总裁陈表示,对于外资卡组织来说,《决定》基本上是给予国民待遇,他们需要的是更多的投资,包括招聘人员、建立制度、改善商户接受环境、解决遗留的双标签卡问题。“过去,外国信用卡组织更像是一个销售联系人和品牌营销团队,而不是在中国的运营实体。在未来一两年,他们需要做得更具战略性、更全面。”他说。
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后会迎来哪些竞争对手?除了维萨卡和万事达卡等海外卡组织,国内市场也有人推测支付宝有很大的竞争潜力。
然而,支付宝尚未就是否申请成为清算机构做出回应。据业内人士称,支付宝完全有能力成为这样一家机构,但要成为一家转账清算机构并不容易,它还面临着来自传统金融体系的诸多游戏。阿里巴巴小额信贷总裁助理陈达伟早些时候指出,目前国内支付市场是一个薪酬竞争的市场,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切入了原来大型机构没有涉足或服务效率相对较低的领域,尤其是小规模零售支付和网上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设立或投资银行卡清算机构,应依法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这也证实了商业银行在未来建立独立清算机构的可能性。
此前,有市场传言称,拥有最大线下收购订单的工行可能会成为未来银行卡清算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支付行业的一些人认为工行在发卡和专业水平方面是有能力的,甚至在银联成立之初,就从央行和工行引进了一大批人。
“如果工行脱离银联,独立成立清算机构,就相当于切断了银联的左右手。”一些支付行业人士分析称,在市场开放之初,监管机构不太可能允许其“独立”。
等待更多规则的实施
市场开放的大门已经打开,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在第一份框架文件发布后,需要一个接一个地出台更详细的规则。
在接受《经济信息日报》采访时,陈表示,《决定》中提到的许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清算业务基础设施和数据中心都不明确,但其中许多内容复杂,涉及许多不同环节,需要进一步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制定了行政许可条件、实施细则和相关审慎监管措施,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并按照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共同防范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性风险。“这涉及到央行和银监会在相关业务监管方面的分工,这也需要更多的讨论。”陈对说道。
杨涛还表示,《决定》的颁布并不意味着相关改革已经全面到位,有必要以银行卡清算市场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相关制度和规则的完善。例如,尽快制定更详细的《银行卡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并在2012年全面实施《金融基础设施原则(PFMI)》;以此为契机,推进整个支付清算市场的法制建设,如独立支付清算系统的“上位法”或“电子支付法”;深入研究互联网信息技术对交易、清算和结算环境的不同影响,结合新兴的银行间转账清算模式,不断完善现有银行卡清算市场管理规则;围绕移动支付带来的跨行业监管需求,努力构建以央行为主导的新型全国支付系统监管模式和协调机制。
标题:银行卡清算市场来了“狼” 进入“后银联”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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