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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天“奶茶姐”分别诉北京搜狐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华先生(25岁)和程先生(38岁)名誉权纠纷案,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删除相关视频、断开转载视频链接、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共170万元。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这两起案件。

“奶茶妹妹”诉搜狐侵权 索赔170万

原告张泽天称,2014年4月18日,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搜狐视频娱乐广播调查”节目制作并发布了一段视频,其中编造了“茶姐走红,其实是幕后商业策划”等内容。华先生在上述节目中编造了大量关于原告的虚假陈述。

“奶茶妹妹”诉搜狐侵权 索赔170万

另一起案件的被告成被主流媒体称为“知名博主”。2015年1月12日,程先生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条主题为“奶茶妹新男友曝光”的微博,捏造并散布虚假言论。

“奶茶妹妹”诉搜狐侵权 索赔170万

原告认为,上述媒体和人员的虚假陈述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对原告的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构成了对名誉权的侵犯。(记者于梦江通讯员樊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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