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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经济信息日报》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展顺利,预计草案的起草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形成电子商务领域的系统法律法规。据报道,正在起草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涉及电子商务监管体系、电子商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数据电文和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争议解决机制、网络安全和跨境电子商务等。草案完成后,将征求各部门、各地、电子商务企业、协会和专家的意见,并在2016年6月前提交NPC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
上述知情人士还透露,起草小组对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近日,有关部门还赴浙江、广东等地征求电子商务企业对电子商务税收的意见。不过,此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电子商务的征税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尤其是“是否有必要对小微电子商务和个体卖家征税”等问题。因此,具体的税收监管措施和税收要求最终能否写入《电子商务法》还不得而知。
该人士表示,税收问题可能暂时搁置,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解决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起草小组以前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并与税务当局进行了磋商。从目前的行业发展来看,税收可能对小微电子商务和个人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在税收问题上应充分考虑整个国内产业的实际情况。”消息来源称。
事实上,国家税务总局最近的声明也证实了上述人士的判断。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见》,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不得针对新的业务形式和新的业务模式组织全面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同时,还要求“对于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发展前景好、有利于群众创业和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减半、暂免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非法税收。”这一意见一经发表,立即被大多数中小型电子商务所理解,税务机关暂停了对电子商务的征税。
自2014年10月以来,国家进一步增加了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低于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换句话说,年销售额不超过36万元的网店可以享受这项优惠政策。
然而,大多数接受《经济信息日报》采访的电子商务公司认为,虽然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可能会暂时搁置,但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配套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对电子商务全面征税将是大势所趋。
标题:电子商务法草案有望年底成型征求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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