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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政府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时,将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建立包括购买者、公共文化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的综合评估机制,加强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估,建立信用档案,根据检查结果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进行支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不仅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指导目录,还建立了综合绩效评估机制,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从制度上约束政府购买行为。
长期以来,单个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一直是武断的,而一些地方政府已采取一切措施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事前缺乏评估和审查,事后缺乏后续评估,公共文化服务不可接受,人们不认可账目,市场不乐观。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已经成为一个面子工程,浪费金钱和劳动力,甚至滋生腐败,如权钱交易和权力寻租。如今,《意见》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具市场性、针对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文化需求对接的有效途径。
《意见》有规定和要求,有指导性目录,有实施监督检查和验收,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严格的规范措施、严格的实施程序、认真的检查验收、按质付费、将公共文化服务效果下放到服务对象、将付费权下放到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腐败的发生,这不仅是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管,也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
标题:按质付款促政府购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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