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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财政部信息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通知》(蔡健[2015]114号,以下简称“两个创新示范”)。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两个创新示范”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问:近日,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两个创新示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请介绍这项政策的背景和意义。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答:中小微企业是创业的主渠道和创新的主力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出台了税收优惠、商业体制改革、发展“创造全民”/“创造全民”/“0”等一系列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今年第一季度,经济下行压力相对较大。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一系列部署。五部门联合推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造“大众创业创新”新引擎的有力举措;聚集政策要素、整合金融资金是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制度建设;提高效率,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稳定运行,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问:“两个创新示范”政策与以往支持小微企业的中央资助政策相比有哪些新特点?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答: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资本投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并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资金使用分散、项目管理为主体、配套政策传导距离远、突出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等问题。“两个创新示范”工作主要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将直接支持小微企业项目,而不是从整体上支持示范城市,充分发挥地方接近小微企业、处理复杂信息的优势,突出地方责任主体在组织实施中的地位,缩短政策进程。二是将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专项推进改为金融、工业信贷、科技、商业、工商五个部门联合实施,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工作,真正帮助“群众创业创新”。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问:大量小微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微观主体。财政政策应该关注什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答:小微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最终取决于企业家自身的不懈努力。政府的关键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在资源的市场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金融支持立足于弥补市场失灵,着眼于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不干扰市场的正常运行,努力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根据这一原则,金融支持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支持空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空间。提高创业创新基地的服务能力(中创空室、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务集聚区等)。);充分利用闲置仓库、工业厂房和新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和试验场地;采取租金、税费减免措施,降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成本。第二,支持改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采取“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鼓励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创业咨询、法律权益保护、技术服务、会展服务等多元化服务。,并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手段促进服务系统和资源的互联和共享。第三,鼓励地方政府实施商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科技创新等政策措施。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问:要激发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制度和机制是关键。在“两个创新示范”工作中,将采取什么措施推进改革和建立机制?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答:大力推进制度和制度创新,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是“两个创新示范”的重要着力点。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一是进一步推进商业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以实施“先证后证”、注册资本认购登记制度和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为基本要求,大力鼓励“一证一号”和企业信息公示,使城市示范成为推进商业体制改革实施和进一步实施分权化的“加速器”。第二,融资难和融资贵仍然是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因此,“两个创新示范”将鼓励城市探索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共担补偿、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调动银行信贷资金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第三,不同地区小微企业发展状况不同,面临的矛盾问题也不同。因此,“两个创新示范”将鼓励城市在新常态下不断探索培育小微企业的有效、特色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其他类似地方提供借鉴。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问:“两个创新示范”突出了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中央政府将如何支持地方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答:文件明确了地方政府是“两个创新示范”的主体,中央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第一,中央将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和支持。在三年示范期内,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的总奖励为9亿元;对于普通城市,包括直辖市区县,奖励总额为6亿元,奖励资金由示范城市统筹使用。二是加强评估。五部门将对示范城市的绩效进行评估,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示范工作的城市扣除奖励资金,并对其退出示范负责;对示范工作好、成绩突出的城市,奖励资金规模增加10%。第三,积极给予业务指导。五部门将及时协调解决示范中的问题,加大操作指导力度,确保示范工作的有效性。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问:地方政府申请“两个创新示范”的积极性很高。这五个部门将如何确定示范城市?

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答:评选示范城市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五个部门将通过竞争选择来确定示范城市。首先,在省一级推荐。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工商等部门向财政部等五个部门提出申请,并推荐一个市。第二,认真准备实施计划。此前,五部门联合发布了《两个创新示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包括城市现状、示范目标、示范内容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申请示范的城市应根据指南要求,科学规划支持创业创新的总体思路,细化实施方案,细化示范目标、示范内容和各项保障措施。三是五个部门联合开展竞争评选,使财政资金真正支持有条件、有科学规划、有组织、有保障的城市,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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