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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新的《天津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房地产)》正式实施,推动了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位管理体制的改革。停车难和路边停车问题与公众息息相关,一直备受关注。新规定发布时,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张志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该市政府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化的又一重要举措,旨在使公共交通参与者的利益最大化。
张志宏副教授指出,这一新规定的重点不仅仅是管理体制的变革,而是如何有效利用公共资源为公众谋福利的问题。长期以来,这个城市的停车问题一直深受垄断的困扰,一些路段拥堵,市民随意停车。根据“管办分离、人财分离、统筹规划、高效监管、安全便民”的原则,这次颁布的新法规进一步明确了管理的主体和责任,其意义在于使公共资源方便人民,为引导城市交通、树立未来城市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改革不仅会使司机受益,还会使公共交通参与者的福利最大化."副教授张志宏说。根据新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划的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向公众开放,并明确规定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张志宏分析说,“新规出台后,将进一步刺激城市按照相应的市场原则调整停车泊位。过去,市民可能会在附近停车,所以现在他们会综合考虑成本,选择一个安全可靠的停车场来停车。公共交通很有意义。”
新规定指出:“本市建立统一的机动车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对停车泊位进行编号,对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动态管理,并实时公布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分布和使用情况。”状态、泊位数量等。”张志宏指出,透明度、开放性和资源整合的最大化将有利于城市管理。在实施新规定的过程中,各部门应加强合作和联合管理,真正实现效益。
标题:停车泊位管理改革 推进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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