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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非法的,我抵制它。但这是一个集体的问题。我不想孤独,所以我勉强同意了。
-萨满,旅行检查第四处前主任。"
昨日,七名沙头角海关人员在深圳盐田法院受审。他们分别隶属沙头角海关的四个旅游检查部门,涉嫌收受贿赂、走私及贿赂。根据指控,该部门按照每辆车1200~1500元的潜规则向走私者收取利益,然后按比例分钱。
在昨日的庭审中,副科长、主持该部门工作的第一被告郑小武表示,他在沙头角海关工作了十多年,这种“分配标准”在此之前就已经存在,这是海关存在多年的痼疾。
正文/广州日报记者王娜
钱从哪里来?
按车次收费要花多少钱?拿它去贿赂领导
根据旅行次数收取福利费
根据检方的指控,沙头角海关第四旅行检查司利用其职权纵容走私者多次走私日常用品。
他们的收费标准是:轿车1200元,大型车(如大容量商用车)1500元。然后,组长将福利分配给部门的相关人员。其中,每辆违规车的分钱规定如下:500元分配给按门放行的海关人员,300元分配给带领班的副科长,郑小武分配给200元,200元为“部门基金”。
此外,郑小武等人还私下从走私者那里获得了大量好处。例如,从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1日,郑小武共从走私者处收到14万元现金。
在庭审中,检方透露,在搜查第一被告郑小武的办公室时,一次发现21个信封,所有信封都装有支付的福利金。
钱去哪里了?
拿它去贿赂领导
根据控方的指控,被告人郑小武作为分管部门的副科长,为了继续升迁,向上级领导行贿。此外,根据检方指控的数据,其放纵走私所得的数额甚至不足以完成这项工作。
根据指控资料,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被告人郑小武要求时任海关关长的吴(已判刑)担任海关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陈瑞泉(已判刑),并给予吴现金共计21万元,陈瑞泉现金共计13万元。
理由:
“潜规则”已经存在了十多年
昨日上午,该案在深圳盐田法院开庭审理。审判吸引了许多家庭成员出席,因为法庭旁听席有限,法庭特别在法庭旁边开了一个会议室,安排家庭成员和相关观察员观看审判的现场视频。
审判期间,七名被告都穿着便服出庭,但没有穿囚服。
第一被告人郑小武出庭时,面对受贿、放纵走私、受贿罪三项指控,仅承认其中一项受贿罪,但反对另外两项犯罪。
对于放纵走私的行为,郑小武表示,他的职责是部门内部的行政管理,他通常跟随海关关长到处开会,几乎从不直接管理海关门口的通关工作,所以他对如何放纵走私一无所知。
郑小武认为,检方指控的“受益费”的收取标准和分配标准不是他自己决定的。
郑小武说,他在沙头角海关工作了十多年,他在办公室工作时就知道前线有这种情况(他按照“潜规则”纵容走私)。
郑小武还称这种情况为“慢性病”,称他甚至利用职权抵制这种做法,例如没收走私车辆。
每月购买数万种水果
郑小武承认收到了这笔钱,但他坚称这笔钱是用于办公费用,包括该部门发给他的“福利费”和走私者收到的14万元个人现金。郑小武说,沙头角海关通常有很多接待任务,而这些资金需要四项开支。领导者知道如何利用这些“好处”。郑小武的领导是指已被判刑的前海关关长吴。
郑筱萸列出了一些支出项目,如一次性支付27万元现金给中英街的一个水果摊,因为该单位每月花几万元买水果;例如,当你在餐厅举行宴会时,从外面买海鲜;例如,海关领导人外出吊唁,并购买新手机作为礼物。
标题:月收60万“好处费” 海关人员:不拿钱就不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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