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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金虎报道:近日,山东省出台了《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转移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等5个配套政策文件,合称为“1+5”文件,确定了今后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其中,山东提出将471家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用于充实省级社保基金,成为此次改革计划中最突出的亮点。
目前,山东国有企业机构臃肿、机制僵化、效率低下等“大企业病”较为严重。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经营风险持续上升。为此,山东自去年6月以来召开了几次专题会议,并发布了相关改革意见和配套文件。
根据山东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文件的要求,省属国有企业应以上市公司为标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财务和审计制度,创建“阳光国有企业”。改革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加强企业财务监管,用上市公司标准规范省级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到2016年,省级企业将完全达到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标准。加强对投资者的财务监管,动态监测事件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强化当前监管。完善财务总监制度,6月底前实现省级管理企业财务总监全覆盖。其次,要加强审计监督,建立企业审计、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相结合的大型审计模式。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的制度。加大社会审计力度,严格选择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省级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有计划地对省级企业的决策运行和管理进行全面审计。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是这次改革的重点。根据改革时间表,在今年5月底之前,山东的一些重点企业应该全部配备董事会成员。从9月底开始,所有省级管理企业的董事会人数应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的要求。
标题:山东出台深化国企改革“1+5”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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