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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林先生:今年60岁的林先生患有严重的颈椎病。医生警告他坚持游泳。为此,林先生故意出售了原房产,并在某小区购买了带室内恒温游泳池的小区。没想到,搬进来没多久,社区里的室内游泳池就不再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水了。林先生治病的锻炼计划根本无法实现。林先生问: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有权要求使用包括游泳池在内的体育设施?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无条件开放游泳池吗?
广东魏豹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唐胜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开发商在公开的宣传资料中注明了设施,但没有说明使用时间,那么服务应该是持续提供的。显然,由于室内游泳池管理成本高,业主必须增加使用成本。如果林先生坚持开放游泳池,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记者陈明
标题:小区室内泳池作摆设 业主有无权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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