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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为温州全面振兴实体经济、加快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在金改三周年之际,温州出台了金改“新十二条”。

温州出台金改“新十二条” 三年来实现“十个第一”

受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调控的影响,温州没有很好地把握住经济脉搏。2011年下半年,一场影响巨大的金融经济风暴席卷全国。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温州设立中国首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确定了12项金融改革任务。

温州出台金改“新十二条” 三年来实现“十个第一”

温州金改革“新十二条”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和健全地方法人金融组织;创新和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深化对实体经济的保险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探索确保金融稳定的实践;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创新;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温州出台金改“新十二条” 三年来实现“十个第一”

《中国商业时报》记者日前在温州金融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温州金融改革的12项任务中,有11项已经落实,11项已经完成。

温州出台金改“新十二条” 三年来实现“十个第一”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成立三年来,温州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取得了一批金融改革成果,积累了一些可以借鉴和复制的“温州经验”。特别是第一部民间融资立法、第一个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第一批民营银行试点城市,创新了民间投融资渠道,强化了金融服务功能。

温州出台金改“新十二条” 三年来实现“十个第一”

三年来,温州以解决“两个多困境”为改革方向,以构建金融组织、产品与服务、资本市场和地方金融监管“四大体系”为基本框架,以实施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水平服务,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三对接、三上升、三下降”。改革成效逐步显现,金融风险保持稳定可控,积累了一些可以复制和复制的“温州经验”。温州金改革三年“十大第一”:中国第一批民营银行试点城市的建立;全国有12家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7个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构建民间借贷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中国第一个地方金融机构,建立民间金融组织的非现场监管体系;中国率先制定私人融资立法,成为中国第一个地方金融监管和执法城市;为中国私人融资执法开了第一张行政罚单;反映民间借贷平均利率的“温州指数”,是国内第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发布的引导民间融资利率市场化的指标;国家首次发行了小额信贷公司的优先股和定向债券,并发行了全国首只城市级城市经济适用房私人债券;国家率先推出“本地开发、本地使用、本地回报”的“幸福股份”和“蓝海股份”模式,成功吸引32亿元民间资金投资城市轨道交通和填海造地建设;在地级市建立中国人民银行第一个信用信息分中心;成为中国首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结算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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