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8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程辉实习生段小英)记者昨天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无正当理由拒绝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应责令改正,否则拒绝支付采购资金。

陕西: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

鼓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三项措施

福利企业是为集中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而设立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意见认为,各级政府采购应全面贯彻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优先采购的法律法规,采取三大措施鼓励和支持福利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有效解决残疾人集中就业问题。

陕西: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

本省福利企业享受我省规定的采购支持政策,政府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和成本效益法对采购项目进行评标(评审),其投标价(报价)可扣除5% ~ 10%;采用综合评分法评价(评审)的采购项目,可给予省级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和民间福利企业适当的评分优惠。二是各地逐步启动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业化生产和特许经营试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残疾人福利产品或服务优先采购目录。此外,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陕西: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

福利企业名单、产品目录应当公布

根据意见,各级民政、财政和CDPF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面加强福利企业政府采购的服务和管理。经审查确定的福利企业名单和产品目录将由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以联合文件的形式正式公布。通过政府采购网络等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福利企业及其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宣传。为加强对福利企业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有意回避采购福利企业商品和服务或者拒绝接受合同约定的福利企业商品和服务的,责令改正,否则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标题:陕西: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3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