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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胡浩)记者29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补助标准应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到60元,达到380元。
根据通知,中央政府120元的补助标准不变,260元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补助,东部地区各省按一定比例补助。在2014年的基础上,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
为了更好地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购买大病保险。2015年底前,各省(区、市)要实行统一的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合理拉开各级医疗机构的免赔额和报销比例之间的差距,引导参合农民寻求合理的医疗待遇。逐步探索基于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的分级诊疗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应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诊疗范围。
通知还提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基金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基金安全。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评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内部监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加大对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标题:我国再次提高新农合门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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