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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新华社29日受权发布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工作报告列出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清单”,其中有六点值得特别关注。
反腐“利剑”直接指的是中国的国有企业
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族企业”,把自己和“老板”混为一谈,恐怕这样一个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今后日子会不好过。
中央巡逻队,这把反腐“剑”是针对中央管理下的国有企业。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国有企业也不例外。今年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检查力度,探索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专项检查,实现对中央管理的重点国有企业检查的全覆盖。
事实上,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对一批中层管理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国有企业“蛀虫”,也印证了中央政府对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基本判断——一些企业和个人领导人“四风”逆风违纪,贪污、运输、挥霍国有资产问题突出,腐败蔓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一些国有企业严重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党组织对党的管理不严,主要责任方不关心,缺乏主要责任,没有落实‘第一责任’和缺乏监督责任。”监察部副部长郝金铭近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采访时表示。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体责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预计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将形成“新常态”。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又增加了八个纪律检查小组
2015年,党的作风和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斗争将迈出新的步伐,没有死胡同,没有空·怀特。这不仅体现在巡逻的全覆盖上,也体现在驻扎的全覆盖上。
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将设立八个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认可机构,并对保留的44个认可机构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实现142个中央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认可。
在中央一级的党和国家机关中,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派驻机构的覆盖面曾经不到一半。为了填补空监督空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向中央一级的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出纪律检查机构,统一名称和管理。
2014年底,这项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中央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办公厅和CPPCC全国委员会中设立七个新的机构。
这七个单位是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有重要影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心,权力集中,地位重要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余表示,这些核心部门已经成立了纪律检查小组。还有哪些部门有理由拒绝监管?
可以预见,在下一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触角将坚定不移地延伸到中央一级的党和国家机关,最终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省级纪委一定会以中央政府为榜样,照方抓药,直到党内监督没有死角,没有空白也没有例外。
修订党的内部法律法规,如廉政准则
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清理,目前中央有487部党内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组织保证、行为准则和纪律。但是,相当数量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急需修订和完善。
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要抓紧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标准,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党纪政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结合。系统总结十八大以来巡逻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修订《中国共产党巡逻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实施细则。
预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指引》的修订,将吸收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新规定和取得的新成绩,使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并践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改,将集中解决纪律处分的权限、纪律处分的种类、纪律处分的措施、处分的批准权限、处分的执行、特别减轻处分、保留或取消比较制度、党员对违法行为的处分等问题。
《中国共产党巡逻工作条例(试行)》的修订,将围绕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巡逻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将“四个努力”、“三个不固定”、“抓早抓小”、“分类处置”和专项巡逻等做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重点审查干预工程建设等问题
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是2015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既定方针。那么,重点将指向哪些领域?
记者注意到,“纪检监察重点”一词在五中全会工作报告中出现过两次。
有一次,在谈到“遏制腐败蔓延”时,报告提出要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干预项目建设、土地出让、贪污国有资产、买卖官员、以权谋私、贪污渎职等案件;加大对群众腐败的查处力度;转移赃款、销毁证据、进行攻防对抗、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必须纳入依法惩处的重要内容。
十八大以来,中央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共反馈了四轮督查情况,涉及47个地方和单位。其中,由于领导干部介入项目建设,中央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点名的地方和单位占60%以上;有8个地方干部任用,5个地方干部有买卖官员的问题。
为此,专家指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报告将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列为纪律检查的重点,体现了反腐败斗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呼应了中央“以纪为重”、“严肃处理违纪行为”的精神。
有一次,在谈到作风问题时,报告提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违反纪律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委和纪委要追究责任。
“我们必须坚持、巩固和深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成果,坚持纠正‘四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欧说,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后仍然存在的违纪行为。
违反纪律的下属领导将被追究责任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必须承担。
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牢牢抓住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感明显增强,全党共同反腐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动力。
那么,那些还不能很好地领导团队的领导干部呢?两个词-责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五中全会的工作报告强调,与其一次问责,不如一次动员。从今年起,要特别重视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的原则,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制度和组织纪律,存在突出“四风”问题,存在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仅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监督责任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人。
这不只是说说而已。
在反腐败方面,在山西省发生了系统的、崩溃的腐败案件之后,有关的党组织被追究了责任。湖南衡阳受贿案发生后,原衡阳市委书记、副省级干部童被“双开”。
在整顿方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主任李兴等人公款旅游,接待超标准,办公厅主任周晓飞被追究责任。广西来宾乔装公款旅游,其董事长景宪被免职。
今后,能否肩负起建设廉洁政府的重任,将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能否担当起这一精神的新考验。
落马官员应该学习党章,写口供
中央政府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则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章程和总规则。
但是,目前一些党员干部逆风违纪,还面临着下马后的组织审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朱认为,出现这些问题,是因为一些党员干部改变了价值观和思想观念,忘记了党章的规定和党员的身份,忘记了自己的誓言。
为了使落选干部从思想上正视自己的问题,全会的工作报告提出,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志愿书,唤醒“激情燃烧的岁月”的记忆,写下对理想信念动摇和违纪违法事实的自白,并进行忏悔和警示。
“被提请审查的党员和干部,利用自白的反面教材,进行忏悔和自我更新,起到警示作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室理论研究室主任苏静说,与此同时,要及早发现和处理党员干部的问题,及时进行采访和训诫,防止今后出现错误,挽救生命。
标题:巡视剑指中管国企下属违纪 追责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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