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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10日电(记者孙颖)据中国之声《朝光新闻》报道,今天上午9时,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就中铁十六局集团路桥公司诉密云县政府安全监管行政许可一案举行庭审,首起跨行政区法院审理案件备受关注。

北京跨行政区域法院第一案开槌 被告系密云县政府

目前,法院要求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2014年7月15日,一名工人在安装硫酸车的过程中被传送带的电缆电死。事故发生后,被告密云县政府授权县安监局组织调查,并出具了调查报告。该报告明确了包括原告公司在内的各方的责任,并提出了建议。指出原告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原告没有签订租赁本单位仓库的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租赁合同中也没有约定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上述行为均违反相关规定,并对事故负有责任,原告被给予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原告拒绝接受诉讼并诉诸法庭。

北京跨行政区域法院第一案开槌 被告系密云县政府

据了解,今天北京市第四中学审理的第一个案件是由校长吴在存亲自主持,密云县副县长郭鹏到庭应诉。2014年12月20日,北京第四中学成立。这是中国第一批跨行政区域的法院,也是北京第一批进行整个组织体制改革试点的法院。同一天,原告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据报道,从法院成立到1月30日,在履行职责的第一个月里,共受理了182起各类案件,其中行政案件98起,占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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