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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炼油企业受到限制,或者引发并购

进口原油使用权的自由化终于实现了。2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口原油使用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有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的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的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这意味着油气改革将“打破垄断”和加快步伐,期待已久的“地方炼油”油源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发改委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 符合条件炼油企业有限

据业内人士透露,未来将有更多的炼油厂获得使用进口原油的资格。然而,目前满足炼油产能申请要求的企业有限,这可能导致炼油企业的并购。此外,值得注意的是,NDRC释放了进口原油的使用权,而不是进口原油的权利。因此,当地炼油厂仍需通过中联油、中联华、中海油、中化集团和珠海荣臻等五家企业进口。此外,由于原油采购周期长,目前价格波动剧烈,炼油厂可能难以像中国前缀企业那样大规模持续采购进口原油,油气市场完全放开还需要一段时间。

发改委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 符合条件炼油企业有限

据了解,目前国内原油进口分为国有和非国有贸易,国有企业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等大型企业控制;20多家企业取得了非国有贸易原油进口资格,但进口原油只能在按规定程序批准建设的炼油厂加工。

发改委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 符合条件炼油企业有限

为此,《通知》着眼于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能源炼制结构,符合国家环保政策,首次明确放开民营企业进口原油使用权。新用油企业的用油量根据淘汰自有或兼并落后设备的能力和建设储气设施的规模按一定比例确定,但上限不超过企业合格常减压蒸馏装置的总设计和加工能力,并规定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可追溯性和可检验性确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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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地炼油厂来说,本文件中设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以通过艰苦的工作来实现。”安讯思的燃油分析师卢小旭告诉《经济信息日报》,未来将有更多的炼油厂获得使用进口原油的资格。不过,他也指出,目前中国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数量约为15至20家。“如果你想获得进口原油的使用和进口资格,这是一个更好的方法,以获得其他炼油厂,可以补充自己的条件。”

发改委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 符合条件炼油企业有限

新规的更大意义在于打破垄断。“石油来源的多样化是在石油市场上形成全面竞争格局的前提,这意味着中国已采取实质性步骤解决当地炼油企业的原油供应问题。”中国石油大学(601857)中国石油天然气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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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宇信息分析师张永浩也表示,这项政策是国家进一步推进成品油市场化的配套措施,是对原油进口权自由化的补充,将颠覆地方炼油企业的炼油原料来源比例,改善地方炼油企业的油源短缺状况,丰富原油来源的多样性。“可以预见,民营炼油企业使用进口原油将促进中国原油消费的快速增长,那么进口原油从何而来?如何操作?国家将出台更多配套措施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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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些市场参与者对未来提炼进口原油的热情并不乐观。一方面,自2013年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获得1000万吨进口配额以来,当地炼油原料市场产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大量高性价比的国内原油资源流入当地炼油企业手中。如果把进口原油的高运输成本考虑在内,进口原油的炼油效率不如国产原油。另一方面,炼油厂与主炼油厂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计划薄弱,追求利润的能力强,而从购买到加工进口原油的时间很长。一旦原油大幅波动,炼油厂可能长期面临巨额亏损,这是炼油厂无法承受的,因此炼油厂可能难以像中国前缀企业那样大规模、持续地购买进口原油。

标题:发改委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 符合条件炼油企业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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