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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央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会计业务试点境外融资和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全面放开本外币境外融资,取消境外融资前置审批,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进入“黄金改革3.0”时代。
2月12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会计业务试点境外融资和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全面放开本外币境外融资,取消境外融资预审批,运用风险转换因子等新的管理手段优化境外融资结构。
在专业人士眼中,《实施细则》最大的亮点在于拓展海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企业和各种金融机构可以自主整合海外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自贸区支行副行长王建新(60万股)告诉记者,银行从海外获得融资后,对企业进行贸易和海外并购都非常有利。
“金改3.0版实施后,效率会非常快。当所有文件准备就绪,我们的整个业务运作应该在半小时内完成;最重要的是成本会低得多。根据人民币基准,如果不将其视为其他风险资产,融资成本可降低约50%(一年)。”王建新说。
融资利率由借贷双方独立决定
如果在2013年9月,上海和“三方”发表了“51”意见,支持自由贸易区建设,并建立了金融支持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总体政策框架,这是自由贸易区黄金改革的1.0版;2014年5月,自由贸易账户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与海外金融市场的整合。这是自由贸易区黄金改革的2.0版本;那么,《实施细则》的发布就是FTZ黄金改革3.0版的开始。
FTZ黄金改革3.0版的主要创新是什么?在专业人士看来,《实施细则》最大的创新和突破是扩大了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可以自主整合境外资金。
具体来说,未来上海自贸区企业融资规模将由原来的1倍扩大到2倍。银行不能整合来自国外的人民币资金,但可以在新的政策框架下整合来自国外的本币和外币资金。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整合海外资金。
中国银行(601988,Guba)贸易金融部总经理程军对记者表示:“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政策允许从海外融资,全球基金可以用来支持企业发展。就成本而言,必须降低。具体的削减取决于货币、时限和时间窗口。”
然而,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海外筹集资金也有杠杆限制。根据《实施细则》,银行(如上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上海自由贸易账户的独立核算单位为境内法人一级资本的5%。对于该地区新设立的自由贸易账户独立核算单位的银行机构(如华瑞银行),其自由贸易账户独立核算单位为其一级资本的5倍。
同时,从海外获得融资的利率将由借贷双方独立决定,这无疑将从海外获得资本补充,大大降低银行的资本成本。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行行长张欣呼吁,各银行在与低成本资金牵手后,要把所有的好处都传递给实体经济,并尽可能少收取手续费,让这些政策受到实体经济的欢迎。
个人资本项目可兑换将被释放
《实施细则》也有亮点,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督。境外融资的预审批已经取消,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资本规模,在批准的规模内,考虑期限、币种、融资类别等因素,自主决定如何开展境外融资、融资期限、融资币种。根据系统收集的境外融资实际情况,央行将在事后进行监控和管理,从宏观角度控制境外融资的整体风险。
王建新表示:“过去,国内企业只要符合外国规定并获得批准,就可以从海外借钱,但存在着不良押注等要求。”以本币和外币相结合为管理融资模式,中央银行进一步创新和拓展了原有的外汇管理模式。
此外,在风险防控方面,《实施细则》创造性地运用风险转换因子(包括期限风险转换因子、货币风险转换因子和类别风险转换因子)指导经济实体的海外融资结构。这种新的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中长期资金支持实体经济,而不鼓励短期融资。
程军告诉记者,在风险控制方面,《实施细则》一方面考虑了对企业的支持,另一方面设置了防火墙。
在FTZ 3.0的黄金改革时代,仍有许多关键领域需要突破。张欣表示,核心是要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各个要素,使资本项目可兑换能够全面有序地实施。“实际上,自贸区内企业资本项目可兑换已经基本到位,要逐步完成个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自由化。”
标题:上海自贸区放开银行境外融资 利率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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