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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会有证据阻止这种“专利流氓行为”
它主要涉及通信和医药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哪家公司是第一个被枪击的
中国将打击技术密集型企业的“专利流氓行为”。《经济信息日报》记者3日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局组织召开筹备会议,正式启动《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监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据报道,《指南》将完善《反垄断法》中与知识产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有关的垄断协议的相关规定,并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豁免给予具体指导。
专家们表示,指南的起草和颁布将对信息通信和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的行使以及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产生重大影响。
记者了解到,信息通信、医药、医疗器械、汽车、农机、种业等技术密集型产业。是知识产权领域垄断行为高发的领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起的idc案和高通案,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微软的反垄断调查都涉及到知识产权滥用问题,在这些行业实施更强有力的反垄断执法已成为一种趋势。
“虽然专利对技术的繁荣和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如果让它成为权利人攫取垄断利益的工具,就会使所谓的‘专利蟑螂’或‘专利流氓’在世界范围内横行,成为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绊脚石。与此同时,反垄断执法不当或过度也可能打击创新,导致研发不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局的一些官员指出,在反垄断执法领域,保持知识产权和反垄断之间的平衡是关键。
今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规定》,规定了行使由知识产权构成的非价格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石建忠指出,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指南》预计将细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三大垄断行为,即价格垄断和非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特别是,根据《反垄断法》第15条,哪些情况可以免除,哪些情况可以确定为具有第17条所要求的“正当理由”,以给予具体指导,从而减少执法机构的自由裁量权。
据了解,在工作程序方面,NDRC将委托有关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初步草案。之后,NDRC将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成熟的草案,按照法定程序征求公众意见,经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发布。关于如何起草《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彦春表示,要处理好四个关系:立足本地与借鉴世界先进经验的关系,规则确定性与制度灵活性的关系,问题导向与适度超前的关系,规则综合完善与选择的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华表示,如何处理立足本土与借鉴世界先进经验的关系,美国和欧洲的反垄断法已经实施多年。在规制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时,美国适用的合理原则和欧盟适用的禁止和豁免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修正和发展,值得我国借鉴。
例如,在中国,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以国家发改委60.88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和高通公司实施的一揽子整改措施而告终。然而,高通仍面临来自欧盟、美国、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调查。近年来,欧盟逐渐加大了对高通、苹果和谷歌等高科技公司的反垄断审查力度。高通在4月份提交给监管机构的一份文件中表示,欧盟委员会去年10月通知它,正在调查高通销售和推广芯片产品的方式,以及向客户提供的折扣和其他财务激励措施。今年5月,欧盟委员会向高通的竞争对手发送了一份调查问卷,询问高通的商业方法和专利许可方法对这些公司的影响。
4月28日,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披露,它正在调查美国甲骨文公司,以查明该公司在维护服务合同中捆绑新软件的做法是否违反竞争。韩国监管机构指出,甲骨文还要求客户为所有正在使用的甲骨文软件支付维护服务费,而不是让客户选择他们想要获得维护服务的软件。
同时,反垄断私人诉讼也值得关注。5月7日,加州高等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驳回诉讼的决定,重新启动了德国制药巨头拜耳公司就其cipro抗生素达成的反向支付协议的集体诉讼程序。根据协议,拜耳向巴尔实验室支付了3.98亿美元,巴尔实验室同意推迟拜耳开发的cipro仿制药的市场进入。根据美国最高法院2013年的一项判决,原始研究药物和非专利药物公司之间达成的解决专利诉讼的反向支付协议可能违反反垄断法。法院称,原告美国消费者集团(American Consumer Group)必须证明,反向支付协议不仅是为了避免拜耳和巴尔之间的专利诉讼费用,也是为了推迟仿制药进入市场。
记者了解到,上述跨国企业的“专利流氓行为”在中国也有一些类似的情况。例如,在专利滥用方面,近年来有报告称,电信行业的专利药物定价和专利申请实体涉嫌垄断行为。对此,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
标题:中国正式起草知识产权反垄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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