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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版”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正在加速出台。《经济信息日报》记者对各地公开资料进行了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17个地区提出了深化省级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尚未出台省级实施意见的地区,也提出了一些市级改革意见。
根据意见,几乎所有省份都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并完善定居政策。然而,在涉及土地问题时,往往采用“模糊处理”,对于如何保护农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统一的解决方案。
把居住证制度变成一个家庭
据记者初步统计,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安徽、山东、新疆、江苏、江西、广西、陕西、山西、吉林、福建、贵州、四川、青海等至少17个省提出了深化省级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尚未出台省级实施意见的地区,也提出了一些市级改革意见。此外,根据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北京、上海、重庆、广东、内蒙古等地也明确表示,今年将出台户籍改革文件,或者实施和完善居住证制度。
2014年7月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及时出台本地区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发现,在17个关于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的“地方版”意见中,几乎所有省份都提出要建立居住证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细化结算政策。已经提出了更具体的实施时间表。
安徽省已明确表示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在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下,逐步享有与当地注册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支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权利,并逐步享有陪同子女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和高考的资格。
河南省规定,农民工只需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他们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县政府所在地的镇申请常住户口登记。省会城市郑州将建立和完善积分结算制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规定分值后“落户”。
根据陕西省设定的目标,该省将于2015年6月底实现城乡“居民账户”的统一登记,“农业”和“非农业”账户的区分将成为历史。江西省也明确表示,将在城乡建立统一的户籍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恢复户籍系统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和人口制度。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独立定居;如果你持有居住证,你可以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方面享有与当地注册人口相同的权利。
据了解,《居住证管理办法》是去年年底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出的,预计今年将出台。北京、上海、广东、湖北、河南、四川、内蒙古、福建等省都公开表示将实施或完善居住证制度。
敦促大城市改革不能再拖延了
离2020年完成改革任务只剩下五年时间了,但近一半的省份尚未出台相关细则。专家认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进展并不令人满意,存在改革成本巨大等客观原因,但户籍制度改革,尤其是超大城市的改革,不应被推迟。
记者梳理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武汉、成都、南京、佛山、东莞、Xi、西安、沈阳、杭州、哈尔滨等15个特大城市的现行政策,发现这些城市已经明确规定了申请居住证的门槛,但并不是所有城市都实行了积分结算,而且已经实行的区域结算政策总体上也比较苛刻。
有人认为户籍制度改革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是改革成本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后,享受基本公共服务需要较高的成本。作为主要的成本承担者,地方政府的改革热情不高,导致其被动实施。
“未来的新型城镇化是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城镇化,我同意改革应该继续循序渐进。但是渐进主义并不意味着拖延。我们必须有时间表、路线图和军事命令。”蔡,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据说,如今大城市在推进户籍改革时,确实会遇到人口密集、环境问题、交通堵塞甚至贫民窟等问题,少数大城市应该制定特殊政策。但是,有必要严格界定哪些城市在户籍制度改革中应持谨慎态度,这一范围不应过度扩大。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表示,中小城市基本上已经放开了限制,可以自由定居,而大城市的控制力相对较强。
“城市越大,人口聚集的经济效率越高。目前,中国没有很多大城市。与超过13亿的人口基数相比,中国只有几个大城市,比如北京和深圳。日本只有一亿多人口,还有东京、大阪等许多大都市。”胡星斗认为,过去的重点是就地转移人口、就地就业和发展小城镇。由于过度拥挤,大城市似乎不适合发展,这是一种偏见。事实上,所谓的“城市病”是一个治理能力的问题,与城市的规模无关。
蔡?人们还认为“开正确的药是必要的,不要因噎废食。”户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权在中央政府,但归根到底需要地方政府的推动。下一步要确定工作方法,切实实行成本分担和分红,这将大大提高地方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困难农民的土地权利问题大多是“模糊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已公布的“地方版”户籍改革意见中,对于如何保护农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并没有统一的解决方案。只有吉林省等少数地区提出探索实现进城农民“三权”的途径,但仍需进一步尝试。然而,几乎所有地区都明确表示,在现阶段,不允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入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定居的条件。
"土地涉及多重利益,是户籍改革的一大难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经济信息日报》采访时表示,当前户籍改革的主要原则之一是,国家不主张将户籍政策与农民的土地权益挂钩,反对强行剥夺农民的土地权利。因此,为了在发放文件时稳定户籍改革与土地的关系,地方政府采取了更多的“模糊”处理方法。严格来说,这比全国统一出台一个土地处置办法更合理。
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都被称为新型城市化的制度基石。一些专家认为,土地制度改革需要尽快取得突破,否则可能跟不上户籍制度改革,最终会拖累城市化进程。随着户籍改革的正式启动,农地确认等基础工作进程将进一步加快,相关法律的修改也将提上日程。
“现行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似乎是一个土地管理者和一个管理者。这看起来很不一样,但实际上很常见。”一位行业专家告诉《经济信息日报》,在这两种制度下,农民自由进出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现在户籍改革已经开始。如果相应的土地制度改革不能尽快取得突破,可能会出现两种制度的不匹配,最终会拖累整个户籍改革进程。
李国祥认为,从长远来看,应该探索土地权益有偿退出和转让的方法。目前,一些地方正在探索。例如,改变了城市户口的农民转让了他们的土地经营权,保留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同时保留了城市居民的权利。然而,这也是改革时期的一种过渡方式。(记者李)
标题:17省份出台“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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