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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今天发布了《关于做好不动产物权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物权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根据通知,各地要在现有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房地产权属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并结合日常房地产登记,及时更新数据库,维护和升级系统,以满足房地产权属调查的信息共享和成果应用。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8年。
通知要求一个房地产单位的权属调查由一个调查机构牵头,避免多个调查机构多次调查同一房地产单位。原则上,委托人和出资人不得利用现有成果对不动产物权调查重复收费。
此外,通知还表示,本次调查将继续遵循现行各类不动产物权的调查标准,其他不动产物权的调查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登记局局长王光华表示,房地产登记调查数据库应连接到房地产登记信息管理的基础平台,并与房地产登记的属性信息相关联。
他说,房地产权属调查是房地产登记的基础,也是实施《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统一图书、建设信息平台的重要支撑。
最近,房地产登记已经逐步加快。《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于3月1日实施后,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于3月26日征求公众意见。4月底,国土资源部和中央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整合地方房地产登记职责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确保各级房地产登记职责与机构整合、人员业务转移、流程再造和技术管理衔接在一年内完成。
在4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针对房地产市场,提出要改善市场环境,盘活现有资产,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事实上,目前正在逐步推进的房地产统一登记,是建立房地产稳定发展长效机制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有27个省完成了省级主管机构的整合,10个地区开始发放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然而,截至3月底,中国只有50个城市和101个县完成了房地产登记责任整合,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在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也大多没有整合相应的登记机构,具体的登记人员也没有整合到位。
据分析人士称,这表明地方一级在推进房地产登记方面仍存在一系列操作性问题,需要进一步落实。
标题:不动产登记"地基"牢固 地方层面推进仍存操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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