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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山东省高度重视金融股票基金的振兴,将其作为促进稳定增长、调整结构、推进改革、造福民生、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坚持多措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13年到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减少233亿元,减幅为34.2%,结余结转资金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降至6.3%。
一是建立规章制度,完善制度。山东省始终坚持把加强制度规范作为盘活金融存量基金的根本政策,努力夯实制度基础。2010年,修订完善了《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省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自2013年以来,出台了《关于减少财政结余结转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消化结余结转资金。2014年《关于深化财税体制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时,改革的重点内容是压缩结转的盈余资金,激活金融存量资金。2015年,根据国办发〔2014〕70号文件的要求,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进一步盘活金融存量资金的通知》(郑路办发〔2015〕11号,以下简称《通知》),围绕“分类存量资金,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制定了十六项具体措施。 纳入了国务院、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有效政策措施,增强了通知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振兴金融股票基金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
第二,采取多种措施减少库存规模。通过“收、调、减、控”,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资金成本和效益意识,积极减少结转资金余额,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回单”是指按原规定不能使用的所有结转资金、政府采购节余和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将从财政统筹安排中收回。“划转”是对难以按原规定用途落实的结转资金,按程序调整项目投资,用于本部门必要的支出。“减收”是指支出进度缓慢但确实需要继续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不会增加项目预算额和部门内类似项目的预算额,并将逐步减少。“控制”是指对结余结转资金支出预算实行单独审批,如实、详细地反映结余结转情况,并以结余结转资金优先安排相关项目,从而有效控制结转规模。根据上述原则,2014年底,山东省仅省级清理回收历年存量资金38.27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基金。同时,加大对下一步工作的指导力度,允许市县对连续两年以上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进行调整,用于改善民生等领域。通过这些措施,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规模比上年减少137.7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95.3亿元,减幅为17.5%,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支出的6.3%,比财政部确定的9%的目标任务低2.7个百分点。
第三,着眼长远,完善长效机制。从完善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完善专项资金配置入手,努力构建全面削减现有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避免存量资金的产生。首先,完善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的有机结合机制。在预算编制中,结余结转资金的规模是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结余结转较大的项目相应冲减下一年度预算。对于容易形成结转的跨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安排不同年度的资金、奖励和补助留茬等方式合理确定当年预算。,以避免从预算来源结转。其次,实行分类限时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基本支出严格按照月度支付计划进行分配,实现均衡分配;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分配,限期办理;对于以收入为基础的实际结算和固定支出等特殊项目,将实行预分配和后清算的方法,以有效加快资金拨付。同时,2013年修订了《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采购预算的执行时限。规定各预算单位应在采购预算批准后2个月内编制并完成采购计划,并在当年11月底前执行采购预算。签订采购合同;简化重点支出项目采购审批流程,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对需要调整的采购项目坚持早申报、早示范、早公告,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实施效率。第三,改善转移支付的分配。改变以往逐层上报项目、按项目分配资金的传统做法,大力推进要素分配,督促各部门、各市县把工作重点从办项目、立项、拨款转移到规划、制定政策、建设项目上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据统计,2014年省级要素法专项拨款达到150.5亿元,为基层统筹项目资金、加快预算支出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四,加强评估和监督。一方面,开展专项检查。盈余资金的管理将是金融监管的重点内容,并将不时进行专项检查。如2012年对省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增加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1.12亿元,并提出不同类别的处理意见,提高了整体财务控制能力。目前,盘活金融存量资金专项检查正在全面展开,并根据检查结果找到了基础,进一步增强了盘活的活力。另一方面,建立财政支出进度评估机制。每月通报省级部门、市县支出进展情况,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对于支出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及时进行约谈、通报等。,督促其查找原因并限期整改;对支出进展迅速、大幅度减少和结转以及大量结清临时付款的领域给予适当奖励。自2014年起,省级财政将省辖市县预算支出的执行和管理纳入全省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市县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提高执行效率。同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市级资金调度的“三挂钩”。在临时支付无效、市级资金余额大、支出进度慢的地区,应相应减少省对市的调度资金,调动市级偿债和加快支出的积极性。
标题:山东省采取四项措施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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