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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4月7日电(记者何勇)记者从辽宁省政法委获悉,辽宁要求各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凡不进行评价或评价结论不落实的,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委会严格坚持不包括议题、不研究、不决策的“三不原则”。

辽宁对2000余个重大项目实施风险评估

2014年,辽宁在全省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省共有2021个重大决策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10个项目因社会稳定风险高而暂停,55个项目因社会稳定风险而暂停。葫芦岛市将稳定风险评估移交给第三方评估机构,并成立了8家稳定风险评估中介机构。沈阳已对中石油铁路干线原油管道安全改造工程沈阳段等28个重大项目进行了风险评估,有5个项目被认定存在风险,需要整改后才能实施。大连对224个项目进行了风险评估,包括俄罗斯原油炼化项目、华能热电新项目、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其中2个项目已经停止。

辽宁对2000余个重大项目实施风险评估

对于国家和省级重大工程项目,辽宁明确要求探索实施“政府采购服务”模式;城市、县和地区的政策和工程项目通过问卷调查、与群众代表的讨论和其他程序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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