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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侯莉(化名)通过其哥哥侯强(化名)和前男友邱某的介绍,帮助50多个单位的308名员工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1953.14万元。最近,洛阳市?河曲人民法院宣布了判决,兄弟姐妹均被判刑。

洛阳女子利用职务之便为人提取公积金1953.14万

根据侯强的供述,2009年5月,我妹妹侯莉被调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市销售部门从事住房公积金的汇划和支取工作。他利用姐姐的职位,通过中介违规为洛阳某烟草企业员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每万元提取3%-5%的福利。

洛阳女子利用职务之便为人提取公积金1953.14万

同样使用侯莉身份的是她的前男友邱某。根据邱的供述,他利用帮助张、王以及洛阳市部分单位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从中提取利益。

洛阳女子利用职务之便为人提取公积金1953.14万

侯莉还承认,通过侯强和邱某的介绍,她帮助洛阳市一些单位的员工和朋友提到了公积金。“这些人大多只有身份证。因为材料不完整,所以不能上交。我会删除工作前一天提取的非法信息,然后把材料拿出来扔进垃圾桶。”

洛阳女子利用职务之便为人提取公积金1953.14万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明细清单和证明,侯莉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时,非法提取洛阳市50多个单位308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1953.14万元,造成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入损失80.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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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中旬?河流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侯莉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侯强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此外,依法追回其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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